要是招娣想要在村里生活,他就想办法出钱在这附近盖个房子和招娣小婷住,要是招娣想要在镇子上,那他那小院就是现成的了。
孔招娣听了朱兴茂的话,思考了一下,一时间有些犹豫。其实怎么说呢,住在镇上倒也方便,无论是对于她还是对于朱兴茂。朱兴茂还有猪肉买卖要做,她要去食肆帮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在镇上方便些。
再说了,去了镇上也和娘她们不远,只要去食肆,都能见着。想家了,立马回来就成。
这样想着,孔招娣就选择了等成了亲就跟朱兴茂搬到镇子上面去住。倒也不是啥出嫁从夫的观念,经历过薛广志一事后,孔招娣的很多思想也在苏慕宁的潜移默化中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多改变。
她认为人活着,不是为了比人,而是为了活出一个精彩的自己。只有自己活得精彩了,才能给身边的人做出榜样。
她爱闺女,也爱朱兴茂。婚姻有时候就是这样相互迁就,相互考虑,相互关心,两个人才能依靠在一起走向幸福的彼岸。
商量好后,朱兴茂就赶回了镇子上,匆匆准备去了。婚期定在开春,那也快了,他得把一切都准备好,争取给招娣一个最最完美的婚礼!
朱兴茂回了镇子上的小院,刚把大门打开,还没有来得及看清,一道黑影就扑到了他的怀里。不过朱兴茂的身子倒是纹丝未动,毕竟这两天他在孔家老宅吃的饱饱的,吃饱了有力气嘛。
至于扑过来的大黄,整只狗都饥肠辘辘的,扑过来的也是有气无力的。
朱兴茂看着饿得虚弱的大黄,有些心虚的把脸侧到了一边,不敢直视大黄的眼睛。
“嗷呜~~~~嗷呜~~”
大黄发出虚弱的抗议,声音都很微小了。似乎是在说:你去哪里了,真是要饿死狗了呜呜呜,你还活着那真是太好了!
“好好好,不哭了,大黄乖,我先去给你做饭吃啊!”
朱兴茂把马车上的东西卸了下来,都是苏慕宁给他拿的一些土豆和地瓜,还有白菜和粉条。
朱兴茂一个大男人,会做的也不多,这么多年都是凑合着吃,做饭也不咋好吃。这拿了块猪肉化冻,又洗了洗白菜,泡上了些粉条,就开始做白菜猪肉炖粉条。
这味道做的好吃不好吃咱也不知道,但看他那架势,倒是学的有模有样。再蒸了点米饭,又放了两个地瓜烤着。
这顿“精致又粗糙”的饭就算完成了。
大黄闻着味道,就叼着自己吃饭的盆子往这跑。这是饭的味道啊!真香!真香!
朱兴茂也不含糊,知道这两日是真委屈了他家狗兄,接过饭盆就先是两大勺米,接着又给大黄舀了半锅的菜,还贴心的帮它拌好。
大黄的脚脚一直原地踏步个不停,很显然已经是迫不及待了。
等到朱兴茂把饭盆一放到它面前,它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也不管烫不烫,好吃不好吃,真的是要饿死狗了!
吃完这一盆子,朱兴茂看着眼巴巴的大黄没有继续给他盛饭,就这一只小狗子能有多大的胃呢?不过是饿得太久一时间还没有缓过劲,一下子吃太多那可是会撑坏的。
锅里剩下的这些他也不动,等会大黄消化消化再给它吃。朱兴茂又烧了点水,搀着凉水给大黄的水盆倒上了温水。吃这么多先润润喉,顺一下吧,看他,多么的贴心!大黄一定感动坏了。
其实大黄才没工夫鸟他,整只狗就盯着锅里的饭,等着吃下一顿呢。一顿不吃饿得慌,三顿不吃饿死狗啊!
第270章 陪嫁
孔家老宅。
“招娣,之前你出嫁,家里条件摆在这,娘没能力给你陪嫁什么好东西。但是现在家里条件也有了,娘除了想给你打一些首饰,还有压箱底的银钱外,娘还想给你陪嫁一个……铺子。”
苏慕宁这话是当着家里所有人的面堂堂正正说的,这也是昨天一夜她深思熟虑的结果。
虽然之前在这里的是孔苏氏,但怎么着招娣都是因为当年错误的决定受了这么多年的苦。她这个当娘的心疼闺女。苏慕宁本质上是一个现代人,骨子里就没有古代人那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观念。
相反,因为她在现代有一个女儿,她心底出于感情,也会对闺女更疼惜一些。不过闺女、儿子都是手心手背的肉,她每个都是疼的。
还是那句话,既然她成了孔苏氏,她就会好好善待她的孩子们。更别说经过这么久的相处,苏慕宁也早在心里把她们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了。
“这段时间,招娣也在食肆那边忙里忙外的,帮忙赚了不少钱。从前招娣没出嫁呢,这钱我就先放在自个手里帮她存着,如今招娣要嫁人了,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给招娣寻摸一个合适的铺子最合适。
虽然朱家小子是个本分踏实的人,但谁有都不如自己有,招娣你名下有房有钱了,这心里也会踏实点,腰杆也能硬气点。当然,我们孔家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苏慕宁这一席话说下来,孔招娣那是十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