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田北光小传(十五)(2 / 2)
一个事!却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答案!那么必然有一个人说的有问题!
于是!这头捕快没让田北光走,同时背着田北光吩咐手底下其他差人:“看紧点田北光!先给他送回衙门看守,这里面其中必有事!”说完,这头其他捕快将田北光带回堂去。
其实田北光也知道此事不对了!但是在人家官府的地面上,自己被怀疑了,也不能直接动武就跑!索性自己随缘吧!反正这事是个死无对证的结局!田北光也没在意,就跟着其他捕快回到了大堂。
这回回去不是说老爷继续升堂“听书”了!而是在这大堂旁边,有一个封闭的小屋!这小屋就是专门给等待传话的证人,或者说这头知府喊道:“将张三带上堂来!”不能说衙役这头现去张三家里传唤张三。同时也不能说这头审案,张三在堂外面候着,万一张三听到疑犯的话,窜供怎么办?
所以,一般只要说上点档次,有钱的知府衙门,都会有这么一个距离大堂不远的位置,建造一个小房!这房子封闭,墙建造的时候,就比正常的墙面厚很多,而且没有窗户,就一个门能出入,为了就是不让里面的人听到或者看到外面的人!以免窜供!这个房间关押的人,也大多数都是与某一件案子有关,但并不是嫌犯,不能关入大牢,因此只能关在此处!一个房子里面分出四五个小单间,供人居住。
而如今田北光因为说的案件和船主说的不符,所以遭到捕快们的怀疑,被遣送到了此,等什么时候捕快调查完了,感觉田北光没有嫌疑了,自然会将田北光放出,再此期间,田北光吃喝拉撒都在这间小屋之中,而且!所有花销,和衙门对半!就是说在此处关押,吃的大锅饭,总共花了一两银子,那么半两银子由县衙出!剩下一半由被关押者出!
也有那倒霉的主,一个案子审三年才结!他在这房子里吃了三年,等案子结了,判决后这人和此案无关,本应该放出来!但是由于三年里吃的伙食太多!导致即便是县衙出资一半后,依旧无法偿还!最后只能在这衙门里当差,挑水劈柴,来还自己欠下的伙食钱!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头田北光被关押在单间小屋不说,这头捕快不但找到了所谓的“病鬼”老刘!同时也找到了田北光所说的“陈老六”和“李金子”,这两位船主,经过审问吧!这头“病鬼”老刘说了:“这镖队印象深,我当时就感觉有问题!因为他们当天四处租船主,而且就要求一个,船主不能跟着船走!你说我们船主就指着这船吃饭呢!就是这船掉了一块漆都心疼半天,那敢把船租出去,自己不过去看着的!但是我那功夫缺钱治病,而且他们交的押金多的同时!租金也高!所以我一琢磨,索性这船就是不还了,我拿着这租金和押金,也能去药店开几副药材治病。至于说他们想拿这船做什么!那小人当时为了治病活命!也就不想多问了!如今大人你这一问,我对这镖队印象特别深!”
同时,捕快这头又从船主“陈老六”和“李金子”口中得知,田北光所说的租船那天!这二人都在天津码头等活,和一大群船主在一起闲聊,也没碰到什么人特意的去找自己租船!甚至都不知道田北光来到了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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