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不怕死(1 / 2)
没有了拖累,两名特种侦察兵在丛林中如鱼得水。
虽然李承志仍然把谈爱民当成新兵看待,但是在体力上,谈爱民并不差,不见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钟,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停下来了?”
“你发现没有?”
谈爱民有点惊讶,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政府军没有追上来。”李承志仔细倾听了一阵,说道,“不对,你听到没有?有人在追赶我们,只是人数不多。”
这时,谈爱民也听到了从后方传来的脚步声。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还在数百米之外。
“妈的,肯定是政府军识破了我们的伎俩,只派了一小股部队追击我们两个。”李承志迅速检查了一遍弹药。“你还有多少子弹?”
“一百多发,足够用了。”
“我们继续前进,还是绕回去?”
“绕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政府军在追击我们,那么政府军的大部队肯定去对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长出口气,“继续前进,我们肯定能逃走,但是无法保证易老大他们能够摆脱敌人。如果我们返回,将有很大的危险。”
“老李,我不怕死。”
“是吗?”
“虽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种侦察兵,在我……”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就算要死。我们也能做个伴。”李承志把重新装好子弹的狙击步枪背到身后,拔出了战斗手枪。
谈爱民使用的是自动步枪,没有必要动用手枪。
与飞行员的自卫手枪不同,特种侦察兵配备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径枪弹的大威力战斗手枪。
事实上,也只有陆战队的特种侦察兵使用这种口径的手枪。
陆战队特种侦察兵使用大威力战斗手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战期间,即当时登陆美国本土的陆战队在战斗中缴获了大量美军的1911a1式自动手枪,虽然很多成了陆战队官兵的个人战利品。但是部分陆战队官兵在战斗中使用了缴获的手枪,发现其威力比陆战队标配的九毫米手枪大得多。
当时,陆战队的手枪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
这种手枪弹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在各项性能上都要比中队之前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枪弹好得多。
只是,跟美军的零点四五英寸手枪弹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实战中。九毫米手枪弹往往难以做到一击毙命,需要连续射中目标两发、甚至三发子弹才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战斗中,很多陆战队官兵都发现,在必须使用手枪的时候,他们的手枪并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军的1911a1式手枪之后,陆战队官兵简直是爱不释手。
原因很简单,这种手枪的威力极为巨大,只需要击中目标一次,哪怕没有打中要害。也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
在莫比尔的一场战斗中,一名陆战队士兵就用一把1911a1,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内击毙了冲向他的五名美军,而这把手枪的弹容量只有六发。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一枪就击毙一名敌人。
战后。陆战队专门对1911a1做了测试。
显然,测试结果让陆战队对配备的手枪极为失望。
可惜的是,陆战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发新式战斗手枪,而且九毫米手枪弹还是冲锋枪的标准弹药,库存量极为巨大,陆军与陆战队都不可能为了一种手枪。把数十亿发子弹给废弃掉。
结果就是,陆战队只能对1911a1进行改进,少量采购提供给特种侦察兵。
直到一九六零年,陆战队才获得了一份特别拨款,即为特种侦察兵采购一种使用新式枪弹的大威力手枪。
最初,陆战队依然打算采用零点四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弹。
不管怎么说,这种手枪弹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得极为广泛,有二十多个国家装备,且性能完全能满足陆战队的战术要求。
只是,招标中,一家枪械公司拿出了正在开发的十毫米枪弹。
经过测试,陆战队发现,新开发的十毫米手枪弹的威力不比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差,外弹道更加平直,而且终点效应还要好得多。如果采用特制的弹头,比如覆铅钢弹头,其穿甲能力非常惊人。
当然,更重要的是,中队一直采用自己的标准,很少采用西方国家的口径标准。
此外,中国没有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的生产线,需要从联邦美国引进专利,这将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如果考虑到新式战斗手枪将在全军推广,那就必须考虑装备与使用成本了。
显然,一种拥有专利的新式手枪弹,更适合军方的胃口。
此外,陆军也在这个时候加入了进来,即会为其特种部队采购这种手枪,还将考虑在今后用其全面取代现有的制式手枪。
结果就是,陆战队先行一步,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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