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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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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撇嘴,端着自己的那盘炸串到了一个角落里吃。

结果他到了角落里,竟然遇到有人在这里背英语!

赖博城:“……”他天天盼着长大,毕竟长大后可以不读书,这些人真奇怪,他们好不容易长大了,竟然还惦记着读书!

赖博城看到了姜丽云,姜丽云也看到了赖博城,眼里闪过一丝讶异。

这赖博城她是认识的。

赖博城的父母是九曲镇最早富裕起来的人之一,他们太忙了,就顾不上管儿子,结果赖博城小小年纪就到处混,好像是在没成年的时候,就有了个孩子。

当时赖博城在镇上,那可是呼朋唤友有一堆朋友。

但后来他爸妈破产了。

年少时特别嚣张,总是骑着摩托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赖博城后来跟姜利海在一个装修公司干活。

上辈子赖博城在镇上吃喝的时候,姜丽云离了婚,穷困潦倒。

她每天早上四点就开始摆摊,这时候赖少爷玩了一晚上正打算回家睡觉,有时候就会来她的早餐摊吃夜宵。

出手大方的赖少爷,常常还会多给她一点钱。

不过现在的赖博城瞧着还很小,他身高只有一米五,还没有变声,就是个还没发育的小屁孩。

接下来的时间里,姜丽云每天下午都会来镇上。

她会去工人俱乐部的阅览室看报纸,会抱着收录机学英语,也会琢磨自己将来要开的店的菜单。

时间眨眼就到了四月初。

此时,上海的部分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一些东西开始静悄悄地涨价,不过这还没有影响到九曲镇,抢购潮也没有到来。

不过这会儿的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了,姜丽云换上了春装,煎饺店的其他人也一样。

冯秋凤还花钱,给自己做了一身新衣服。

过年那会儿,她因为两个孩子已经很久没有新衣服穿,就特地给两个孩子做了新衣服。

可实际上,她没有新衣服穿的时间更长。

现在穿

上新衣服,她整个人气色看着特别好。

天天在煎饺店待着捂了三个月,她皮肤白了很多,人也胖了很多,眉宇间早就没有了愁苦和麻木,整个人爽朗多了。

这天是周六,中午的时候,冯秋凤没有吃她那份荤菜,将之和昨晚上的荤菜一起,给来看她的儿女分着吃了。

到了晚上,她又把自己那份荤菜留下,准备明天分给儿女吃。

姜丽云是瞧见了的,但并没有阻止。

伙食都给到人家手里了,人家想怎么处理,是人家的事情。

而且姜洪海家没什么钱,两个孩子平常吃得比冯秋凤差多了,周末吃点好的补补身体也挺好。

今天晚上他们吃的是梅干菜扣肉。

赵海喜欢吃这个,姜丽云就时不时让冯秋凤做。

这做起来挺简单的,选好梅干菜放好调味料,多煮煮就可以了。

赵海其实挺宅的,不喜欢出去玩,他今天一大早就来了丽云煎饺店,竟是在这里待了一整天。

不过这一天,他倒也不是一直在教冯易,大部分时间他是找个位置,看姜丽云从租书店租来的武侠。

赵海以前没有看过武侠,现在突然看到,那是看得如痴如醉,停不下来。

冯易也喜欢看武侠,不过他白天不看,一般是晚上睡前看一会儿,看得比赵海慢多了。

这会儿吃晚饭的时候,赵海还拿着那本武侠舍不得放手。

姜丽云无语地看了赵海一眼。

赵海莫名心虚,放下了自己手上的书。

这煎饺店的老板娘明明很年轻,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人面前,会下意识地不敢乱来。

他真的很佩服冯易,竟然和这样的对象相处得很好!

想到冯易,赵海道:“冯易你真的很聪明,就你现在的进度,再学上几个月,去参加中考说不定能考个高中!”

冯易不仅聪明,他还刻苦。

这段时间冯易一心扑在学习上,看店的工作,都是交给别人去做的。

主动学习和被逼着学习,出来的效果真的截然不同,冯易的学习速度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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