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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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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之余远走他乡。论长相,我虽说也是系花之一,但胜在圆润讨喜,比学生会里几朵金花还差了一点。论才情……还是别论了,太伤感情。

那时大一刚入学,军训过后基本上是把各个系的情况都打探过了,秦征和卫翼被誉为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另外还有七朵金花什么的,我也没太注意,只是觉得秦征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后来他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讲话,衣冠楚楚迷倒了一片女生,我这才恍然大悟——千万里迢迢,他乡遇故知了!

秦征定然是不认识我的,我却是听着他的名字长大的。每次我考试考砸,我妈就会揪着我的耳朵说:“你看看人家秦征,又是省第一,拿奖学金,你你你……你竟然挂了三科!”

我龇牙咧嘴,泪眼花花:“他是秦征嘛……”

秦征是天才嘛……

我妈痛心疾首捶胸顿足:“秦征怎么就不是我儿子啊!”

我只敢小小声说:“那他妈也不是我妈啊……”

他是七中的神话,我是五中芸芸众生不起眼的一个,同样是重点中学,我上高中要交择校费,他却是人家花钱请他去念。我高考发挥超常,考进了x大的英语系,原以为他那样的神话应该去清华北大港大了,却没想到他会选择x大的会计系。

因为录取名额有限,我们那地方考来x大的人少之又少,我一见老乡登时泪眼汪汪,没脸没皮地贴上去认亲,结果人家一个冷眼过来,理也不理我。沈枫说她要是被帅哥那样对待,绝对一头撞死,也只有我这样的人,就算撞死,也选择往帅哥怀里撞。

最后秦征是被我的诚心感动认了我这个老乡,还是被我的粘筋吓到忍了我这个牛皮糖,实在难说得很。不过一开始我确实没对他抱有什么不良心思,明明也是他先主动吻我来着,不知怎的全都说是我霸王硬上弓了他!

这些人,太太太以貌取人了!

至于卫翼,我更是没怎么正眼看过他,直到某天他突然说请我吃饭,又在餐桌上突然向我告白,我才慢慢地傻掉……

彼时我正吃着麻辣火锅,不怎么浪漫地满脸通红,涕泪交加,伸出手抽了一张面纸擤鼻涕,忽然听到他说:“周小琪,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

那鼻涕险些让我倒抽回去。

但我还是镇定擦完了,淡定地看着他,抽了抽鼻子:“卫同学,你确定是在跟我说话吗?”

他那温文尔雅的招牌笑容据说有一个连的杀伤力,我没有被秒杀,估计我的实力能抵上两个加强连。

“确定,肯定。”他眼里含着笑意,好像挺有自信的。

我继续伸筷子,动作很快地扫了一堆食物到碗里,慢吞吞地说:“我能不能晚点再回答你?”

他了解地点点头:“是要给你点时间考虑。”

“是啊,至少等我吃完。”我狼吞虎咽之后,打了个饱嗝,说,“我觉得,咱俩不太合适。”

卫翼沉默地垂眸,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底,又缓缓抬起头来看我,嘴角抽搐了一下,“周小琪,你是不是担心拒绝了我,我就不让你把菜吃完了……”

被他说穿了真相,我很有些面热,不大好意思地摸了摸耳朵,“那什么……这个嘛……其实……我吃的也不多……大不了下次我请你好了。”

卫翼苦笑了下,“结果还是比不过秦征。”

我愕然看着他,心里想着关秦征什么事了。然后又开始回忆我和卫翼的交集,只记得第一次是在社团纳新的时候,我接待了他,那时要记录名字,我就问:“同学,你贵姓啊。”

“姓卫。”

“卫什么?”

他顿了一下,有点纠结地说:“因为……我父亲姓卫……”

沈枫表示,和我说话,很容易拉低自己的智商水平,所以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都在遇到我之后蒙尘了,甚至一颗就这么漂洋过海了。

我总觉得卫翼的走跟我没多大关系,小说里那种爱得要死要活的情况没出现过,他应该只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而选择了当交换生,但是那些女人都把卫翼离开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这么说对我委实不公平。

看看,人家现在衣锦还乡,还带了个女朋友回来,风光无限啊——这证明他的事真没我什么事!

我这么跟沈枫说,她就掐了我一把,“你就继续撇清关系吧!”

郁闷……

我一边吃着凤爪,一边发送怨念。

床事不决问天涯、猫扑

沈枫送我回到公寓楼下这才离开,我看了看天色,估计秦征也快回家了,路过保安室的时候顺便取了信件和报纸。

大学毕业后,我就和秦征同居了,在一个不错的地段租了套房子,离我们上班的地方都近。三室一厅,一开始是一人一间房,一间书房,后来稀里糊涂的,就空了一间房,添了一张双人床。

秦征在证券公司上班,工资虽然高,但工作强度很大,我在报社工作,上班摸鱼,下班当兼职主妇,信奉“钱不在多,够用就好”,过得也很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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