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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干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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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穿上,手里再提个鸟笼的话,妥妥就是大隋版黄世仁的形象。

可大黑的形象绝对不比几只鹦鹉差。

小奶狗长得飞快,来了秦府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体重足足加了一倍有余,看起来倒是有了那么一点威风凛凛的样子。

挣扎着从秦风的怀里跳出来,小奶狗撒欢地在池塘周围转悠。

“汪汪汪!”

别看大黑如今还小,可嘴里的利齿已经长出来了,而且四肢极为有力。看着它在附近左扑右跳,秦风感觉自己刚刚穿越时的理想已经完成了一般。

家丁有了,狗有了,如今只要再来一只鹰,他就能上大街去宛城调戏大姑娘、小媳妇的梦想了。当然,前提是刘婉婷不会将他杀了祭天。

初春的天气已经告别了寒冷,不过按照秦风的感觉,如今也就六七度的样子,可埋头苦干的人们都已经脱去了外衣,露出不尽相同的里衣来。

“你们快看,那人的里衣竟然是绸带的,看样子有点像有点像蜀锦,好奢侈啊!”

“奢侈个屁,你看他连拿铲子的姿势都不对,真是空有那一副好身板了。而且还是个败家子,以后定然是饱一顿、饥一顿的命!”

从秦家庄临时抽调来干活的庄户们不认识李长雅,更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话语间没有任何的客气。

面对乡野村夫的调侃,李长雅的脸色顿时像黑炭一般难看,想他堂堂辽东李氏子,河阳郡公的儿子,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嘲笑过?

张口准备反驳,可一转头,却看见杨广和魏徵都在埋头苦干,别说受到什么影响,就连脸色都没有过多变化,而且进度明显要比他快多了。

“唉,可惜了这么好的身板,想当年老汉我年轻的时候”

“可不是,俺年轻的时候家里穷,一家到头都吃不上一顿饱饭,那身体,瘦的跟麻杆差不多,可就算那样,换成俺年轻的时候,这活早就干完了。”

两个五十余刚刚出头的老汉大声感慨着,回忆着自己的青葱岁月,脸上满是感叹。

可一转头,竟然发现秦风竟然就坐在一旁,顿时一脸惊讶道:“少爷,您怎么也在这?”

“我来盯着点,不然他们不老实。”秦风面带微笑,这两个小老头他认识,正是十个家丁中两人的父亲,这次跟着一起搬到城里来了,做些打杂的活计,苦力却是用不到他们。

“少爷说的是。”两个小老头大概到城里少了不少老伙计,憋了一肚子的话,瞅准机会便道:“现在的年轻人啊,太懒散了。俺们年轻的时候还是北周,那个时候乱啊,北边有北齐,南边有南陈,那些南蛮子倒是温和,不会主动进攻,那个北齐人彪悍的很,动不动就和我们开战,日子苦啊。”

“谁说不是呢。”另一个老头同样感叹道:“那个时候老爷应该还在北齐当官,俺们都是一个姓柳的家伙的庄户。那个主家抠啊,一个黑面馒头恨不得能让俺们一家啃一天,幸好后来老爷来了,俺们才能吃饱饭。如今过得这么好,都是托了少爷的福啊!”

“应该的,应该的。”

听人夸奖自己的滋味不错,而且秦风觉得他们的调侃正好能配合自己对杨广等人的教育计划,正准备跟他们扯两句家常的时候,却发现有三个不认识的家伙出现在了自己的家中。

要知道这是大兴城的秦府,而不是城外的秦家庄,什么人都能进庄子里来溜一圈,这让秦风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位老伯可是来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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