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8)(3 / 3)

加入书签

机偷偷看了一本话本故事,仔细回忆着自己熟悉的故事,再和郑成安写的进行对比。

慢慢的,他发现了不对。

我知道了。连星指着纸上的文字道,这上面的文字感觉太舒服了,就像平时大家说话一样,而其他人的虽然也不如史书一般正式,但至少都是书面语。

就像这段。连星指出其中一段,试着举了例子,上面写的是林渊看见面前出现一只硕大的紫鬼羊,它的瞳孔猩红,鼻尖喷出一道浓浓的烟,愤怒地朝着他奔跑,羊角泛着森然冷光向他斜刺过来。

郑成安眼前一亮,有些明白过来,他想起自己最初见到的那本话本《闹西楼多情张郎将》,连忙找出来翻看了一遍,接着按照那本张郎将的作者描述试着改了一下,努力变得文绉绉一点,道:林渊面前见一硕大之紫鬼羊,眼猩红之,鼻喷出一道烟,怒望而走,羊角泛着森冷光问刺斜来。

说完他又觉得别扭起来,这样改完感觉都不像自己的故事了,皱眉问道:这样?

连星也觉得怪怪的,发愁道: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都没有最初的味道了。

郑成安努力回想着这里和过去的区别,脑中猛然闪过一个念头,让他恍然大悟,缓缓道:我好像知道哪里出问题了。

其实不是他的描述上有问题,而是更大的层面。

在《闹西楼多情张郎将》一书中,郑成安隐约能窥见一丝作者的思想和他的进度,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却能涵盖他以往言情小说中十几近二十万的剧情,这样发展下来,他以前那些百万大长篇在这里,只需要四五本就足以完结。

而他却用张郎将十几万字的厚度去写了三千字的内容,虽是情绪渲染更丰富,但归根究底还是他习惯了长篇累牍,习惯了注水,习惯了为把剧情拉长而多加描述性修饰。

这在以前是很行得通的,毕竟大家习惯了一目十行,没有耐心去慢慢阅读,但在这里恰恰相反。

这里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看书只能到书铺买,笔墨纸砚那么贵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有人会买足有寸厚的话本来消遣呢?

没有人买,就更没人会卖了。

郑成安叹了口气:我知道怎么改了。接着他摊开张郎将那本书,打算将里面的剧情按顺序列个剧情节点,好让自己有个对照。

连星默默起身,虽然他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需要怎么改,且他一口气读来确实酣畅淋漓、爽快至极,除了字还总是缺胳膊少腿的

对了,连星总算知道那种淡淡的别扭是怎么回事了,疑惑道,为何你的字总是这样的?他知道郑成安是有在书院读书的,按阿姆对他的夸赞来说,功课不应当如此不好啊。

嗯?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郑成安习惯了简体字,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对。

没想到直接说了他还是发现不了,连星只好更加直白道:为何你的字好多都缺少了结构,看起来好奇怪。

郑成安挠了挠头,总算知道错误出在了哪,可他也不认识繁体字啊,更加不会写了,这可如何是好。

郑成安尴尬地笑了笑,顿时却发现自己面前这人就是大救星啊,连星能同时认识简繁体,还能读懂自己写的内容。

连星只看到自己名义上的夫君突然抬起头来,眼睛亮得发绿,犹如夜色中突然发现猎物的野狼,顿时心中一紧,响起警钟,脚下瑟瑟地往后退了一步。

郑成安的动作更快,径直起身拉着连星把两人换了一个位置,郑成安笑容满面,像贪婪的狼外婆一样搓着手对小红帽说:你是不是会写字啊?

怀疑

连星抿了抿唇,他的确会写字。

他父姆和别人家的都不同,他们不歧视双儿,甚至觉得别人家孩子有的自己也得有,但就算父姆愿意让他上学,他也上不了,私塾是不收女子和双儿的。

不过好在阿姆识字,阿姆本就是大户人家的书童,只是后来那家人出了事故,这才阴差阳错和父亲成了亲。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