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最强炊事兵 第254节(2 / 4)

加入书签

士,放下枪,那就是厨子,你说对不对。”

小墨妈妈点点头,“对,我原来听我丈夫说过,能当上炊事兵的都是部队里的尖子,因为炊事兵的训练时间本身就不多,但是考核比试的时候,也必须达标,为了不让炊事兵拖后腿,所以就把一些尖子兵给排到炊事班干了。”

小墨妈妈说的这话,的确是有,不过说都是尖子也并不准确,毕竟炊事兵在普通战士眼里看来,那都是一群差兵待的地方。

不过说真的,如果比体能的话,炊事兵这些做大锅饭的,并不一定会输给普通战士,毕竟野炊挖灶的时候,炊事兵挖的速度那可是相当快,丝毫不弱于战士挖战壕的速度。

最多也就是一些经常训练的项目会弱一点,毕竟没多少时间去练,这个倒是没啥说的。

“好了,嫂子,咱们赶紧吃吧,这个猪蹄里面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美容效果非常好,而且里面不含脂肪,你们完全不用担心发胖。”

这个溜肉段酸甜可口,而且都是纯瘦肉做的,吃完之后也不用太担心发胖,这两道素菜也都是清淡可口的,我觉得应该比较适合你和小墨吃。

小墨妈妈听到孟川做的几个菜都是为了照顾自己和女儿的口味,一时间感动的不行。

孟川见到小墨妈妈一直看着自己,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嫂子,赶紧吃饭吧,饭要趁热吃才好吃。”

小墨妈妈这才回过神,用筷子夹起菜吃了起来。

孟川此时看到小墨用筷子笨拙的夹着猪蹄,吃的满小嘴都是油,笑道:“小墨,啃猪蹄是可以用手拿着啃的,这个吃的才过瘾,咱们这没外人,就别用筷子了。”

小墨听到能用手拿着猪蹄啃,连忙看看妈妈,毕竟常年的家教,让小墨可不敢做什么吃相难看的事,小墨妈妈也从小教导小墨,作为一个女孩子,吃饭要矜持,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一定要注意自身形象。

不过这家里也什么外人,小孩子用筷子夹猪蹄,的确吃起来特别麻烦,于是就点了点头。

小墨见到妈妈点头,高兴的立刻放下筷子,用手抓起猪蹄啃了起来。

孟川看到小墨的家教这么好,立刻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嫂子,我是不是坏你家规矩了啊。”

小墨妈妈连忙摆手,“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没事,小孩本来就不太会用筷子,用手抓着猪蹄吃,这才符合一个军人家庭么。”

孟川尴尬的笑了笑,“对,对啊,原来我们军营里做卤猪蹄的时候,战士们也都直接用手抓着啃的,这样吃起来过瘾。”

不过这的确也是孟川没考虑周到,一个男孩子的话,吃相凶一点无所谓,但是小墨是一个女孩子,这样吃,的确不太好,不过看到小墨妈妈也没生气,孟川也就顺势跳过这个话题。

“对了,小孟,你明天什么时候走啊,要不要明早我给你煮盘饺子吃,俗话说的好,出门饺子回家面,你这也算是要出远门了,吃盘饺子图个吉利。”

孟川摆了摆手,“嫂子,这就不用了,我们有规定,今天我必须得回军供招待所,明天就跟着领导走了,所以饺子是真的吃不了了。”

“军供招待所?那里离着可不近呐,你认识路么?”

孟川笑了笑,“嗨,出门我直接打车过去就好,出租车司机肯定认识路。”

此时小墨也啃完了一个猪蹄,当听到孟川说走的时候,突然问道:“孟川叔叔,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么?”

这话把孟川给问住了,不过孟川也没犹豫,当即答道:“叔叔只要有时间,肯定就会过来看小墨。”

小墨妈妈以为这就是孟川的客套话,于是就顺着孟川的话说了下去,“小墨乖啊,只要你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孟川叔叔就会来看你了。”

小墨使劲点了点头,“小墨会听妈妈的话,那叔叔一定要过来看我啊。”

想不到的惊喜

吃饱喝足,孟川也就不在多耽误时间了,告别了小墨母女俩,就出了小区。

在小区门口等了一会,也没见到有出租车过来,于是孟川打算往前走两个路口,到车流量大的地方打车,在路过一个商店的时候,孟川想了一下就拐了进去。

“老板,买两瓶饮料,要那个酸梅汤的。”

孟川买这个酸梅汤主要是想着沈秘书和孙政委,既然他们去喝酒了,那回头肯定得解酒,而这个酸梅汤则是一个很好的解酒饮料。

平常人喜欢喝酒前先喝点牛奶或者吃个生鸡蛋,认为这样可以解酒,其实这个说法是个误区,牛奶和生鸡蛋里面含有很多营养没有遭到破坏的蛋白质,吃下去之后,可以在胃里面形成一层保护膜,来保护胃尽量少的受到酒精的刺激,从而避免喝醉,但牛奶和生鸡蛋本身则是没有解酒效果的。

所以如果喝醉了,那在喝牛奶和吃生鸡蛋是根本没用的,而这个酸梅汤不一样,酸梅汤里面含有一种乙醇脱氢酶,这种酶是可以分解酒精的,这才是真正可以解酒的东西。

孟川本身就是搞食品的,所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