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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胡汉之争 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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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场苏奴儿和失育速各射中四枚铜钱,按规则是平手,但苏奴儿马术之精,出手之敏捷,明显技压失育速一筹,突厥人都觉得应判他赢。忠恕觉得如果要论箭力,可能自己稍胜,要论箭术,这两个人都高于自己。

刀赤捡起掉到地上的帽子,重新带上,那个奇怪的帽子上斜插着一支羽箭,他又歪戴着,形象极为滑稽,众人无不大笑。律特勤捧着云雀来到颉利大可汗的面前,颉利讨好似地向老可敦低声说了句什么,老可敦笑着问旁边的那个少年,那少年指了指场中,律特勤回马来到场中央,高声叫道:“这一场,刀赤胜。胡汉双方平手。”刀赤快要回到自己的位置,听到这话,立刻跑到大可汗与老可敦面前,躬身行礼,他的头一低,帽子掉了,忙弯腰去捡,一俯身裤带又松了,连忙伸手扯住,颉利笑得喘不过气来,连连挥手让他快走,刀赤提着裤又向那少年行礼,那少年恭敬地站立还礼。

这一次竟然出现一个从未有过的平局,前两场的结果实在出人意外,宋念臣和安伯脸色凝重,因为后面三场必须全胜,否则就不能算赢了。胡商今年显然做了更好的准备,采取的策略出人意料,可能有高人在背后指点。

按规矩,第三场是比长枪。突厥人打仗最依赖弓箭,在对阵之时往往先用密集箭雨射乱敌人的阵形,然后冲到阵前用刀砍杀,一般不使用长枪。颉利的父亲沙钵略大可汗在与隋军作战时,隋朝禁卫军配置的长枪让他吃了不少亏,隋军布阵时长枪密集向外,突厥骑兵冲不进去,而长枪的近战威力也比突厥弯刀更强,于是他仿效隋军建立了突厥长枪队,由小儿子钵罗特勤亲自统带,他自己每次出征,也必带一枝长枪,突厥贵族见大可汗如此痴爱长枪,纷纷效仿,但都把长枪当作一件饰品,临敌时还是用弯刀劈砍,只有大可汗的长枪队把这种武器用得纯熟。

出战的胡人骑着白马,披一副白亮的盔甲,手中长枪竟然是用白铁整体铸造的,人马枪皆非常亮眼。在战场上,除了极少数的特殊人物,如主将或传令官,大部分人都想尽量做到不显眼,因为太招眼很容易为敌方辨识,成为集中攻击的目标,所以,突厥和大唐军士一般都披着黑色、青色或土褐色盔甲,也很少骑白色战马。可能西域胡人的作战环境与中原和突厥不同,像武显扬的柘羯就一色的白袍白甲,队中也多用白马,不知出于何种考虑。

中原商队这边是达士可出战,他披好盔甲,来蛮把他抱上马,达士可来自鲜卑慕容部,自小习枪,勇力过人,他手中长枪的形制与突厥长枪不同,与中原的马槊也有差异,枪尖稍短,锋刃很厚,枪杆是用老楠木制成,在桐油中浸泡过两年,强硬而又柔韧,看着比胡人的枪杆短了一尺多。只看兵刃,达士可就吃亏不小,他是个老手,既然敢这样,自然有破敌的手段。

比枪术只有一个规则:不能刺马!其它的尽皆不论,这样的比试可比摔跤和马术危险多了。达士可和胡人分立场地两端,马头相对,二人几乎同时一夹马,迎头冲来,那胡人平端铁枪瞄准达士可,达士可枪尖稍稍朝上,在二马接近的瞬间,胡人猛力出枪,枪尖直奔达士可胸前,如果达士可与他对刺,可能枪尖未及胡人,自己的胸膛先被贯穿,如果硬格,一个是金一个是木,输赢立现,忠恕心里替达士可捏一把汗。

胡人的枪尖将及胸口,达士可枪杆向上猛抬一尺,“啪”地一声磕在胡人铁枪的中腰,铁枪亮闪闪的长尖从他左侧三寸处划过,胡人一击不中,再想回枪转刺,达士可已经跑出去两丈了。二人勒转马头,再次对冲过来,胡人这次铁枪后缩,让达士可拿不准他击刺的方向,在二人接近时枪如毒蛇吐信,疾刺达士可的大腿,达士可还是以短制长,枪杆磕在铁枪中腰,胡人这一枪又落了空。

二人又错了三次马,都是胡人攻达士可守,胡人出枪越来越快,达士可则有些慌乱,陈修等几个系马的头上开始冒汗。这时忠恕已经看出关窍所在,那胡人的枪杆是铁制,长度也占优,击刺有力,直刺时能贯通对方,但毕竟重量过大,不利变换准头,枪杆过长也导致回转困难,只要达士可能在他刺空回转的一霎那出枪,当有八成胜算。

二人勒转马站好,只见那胡人举手把头盔抬了抬,长出一口气,达士可则直接把头盔扔到地上,这样的生死对决太耗体力,二人均已浑身冒汗,旁观的突厥人都屏住呼吸,等待最后一决。达士可首先催马冲来,那胡人伏下身子,打马迎上,在两马接近时他倏然出枪,竟然刺向达士可的马脖子。按规则,伤了对方的马就算输了,但那胡人打的却是另外的算盘,以极快的马速加铁枪的重量,他奋力一枪,足可轻松刺穿马脖子,然后再穿透达士可,这个方位出乎对手意料,也不利于拨挡,就算违规刺死了马,达士可丢了性命,最后还是他赢,何况他预估达士可在危急之下必然出枪硬挡,那样铁枪必破木枪。忠恕看出危险,只想出声提醒达士可,只见双方近到一丈时,达士可右腿猛地一磕,疾奔中的马向左偏了一尺,胡人的铁枪从他身右贴着铁甲扎过,在两马交错的一瞬间,达士可右手反抡,“当”的一声,枪杆敲在胡人的后脑盔甲上,那胡人只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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