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巫楚之野(2 / 2)
,正是一次双重意义上的江湖之旅。传统的说法,称屈原之死引起了民众自发性的江上招魂,端午节竞舟的习俗也由此而生。其实,“舟楫文化”在多水的荆楚乃至整个南方,甚至远及东南亚一带,早已源远流长,不竞舟倒是一件难以想象的怪事。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种娱乐与神祀相结合的民间活动,与屈原本无确切的关系。这种活动终以北来忠臣的名节获得自己合法性的名义,除了民众对历史悲剧怀有美丽诗情的一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不过是表明江湖终与庙堂接轨,南方民俗终与中原政治合流。这正像“龙舟”在南方本来的面目多是“鸟舟”(语出《古文穆天子传》),船头常有鸟的塑形(见《淮南子》中有关记载),后来却屈从于北方帝王之“龙”,普遍改名为“龙舟”,不过是强势的中原文明终于向南成功扩张的自然结局——虽然扩张的深度效果还可存疑。
一些学者曾认为,中国的北方有“龙文化”,中国的南方有“鸟文化”。其实这种划分稍嫌粗糙。不论是文物考古还是民俗调查,都不能确证南方有过什么定于一尊的“鸟”崇拜。仅在荆楚一地,人们就有各自的狗崇拜、虎崇拜、牛崇拜、蜘蛛崇拜、葫芦崇拜、太阳崇拜等等,或者有多种图腾的并行不悖,从来没有神界的一统和集权。他们在世俗政治生活中四分五裂的格局,某种弱政府乃至无政府的状态,与人们的神界图景似乎也恰好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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