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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九章 枉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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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在汉代是粟二十斛合约二百八十公斤,钱二千,在明代则更不高。其实历代官俸除两宋以外,都不算高,而以大明朝尤为低。明代一个正二品的六部尚书年薪只有纹银一百五十二两。要知道大明官员的俸禄是要用来给别人开工资的。比如总督、巡抚,没有下属职能部门,要靠自己出钱聘请“幕友”来帮忙。

府县虽有政府,有僚属,有吏员,也仍要聘“师爷”。师爷和知府知县,是雇佣关系。他们不是上下级,师爷也不是吃朝廷禄米的。师爷的薪水,当然得知府知县自己出。这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开销,且不说还要赡养父母,供养妻儿,周济亲友,置办产业,以及各种各样的招待应酬,些微俸禄岂非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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