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马三爷(1 / 2)
马一为继续道:“不料他昨天夜里果然来了;更想不到的,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这件事从表面上看,颜兄固然处于嫌疑的地位,但他既然不承认行凶,颜夫人也坚决地说颜不慕不曾杀入,依我看这里面势必另有些由来。二位大人,我以为我们先要解决这个疑难,第一步先得和颜不慕仔仔细细地谈一谈。”
这位马三爷的一番话,虽然在案情的历史过往方向,给出了一个轮廓,但在实际的疑问上仍没有多大助益。聂小蛮和马一为的意见相同,计划再去见一见颜不慕,和他细细地谈一回,然后再着手进行。一柱香功夫后,聂小蛮与苏景墨就同着马一为一块儿到应天府衙里去。
聂小蛮和景墨还是照例没有穿官服,两人都头戴进士巾,小蛮身上穿了一件青色罗料大领袍,景墨则穿了一件盘领大袖长衫,三人便一同出发。
路上景墨这时候观察这位马三爷,只觉此时的精神状态,和自己在上夜里看见的情形,完全不同了。他的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已是活泼有神,颧骨上也微现血色,分明他的有些脆弱的神经已恢复了原状。景墨还记得上夜里马一为的脸上仿佛蒙上了一层灰尘,兀自呆滞木地不肯发话。这时候他已经像是变了一个人。
到了监中聂小蛮和当值的小牢子打了一个招呼,便把颜不慕领进了一间小室,先向他说明来意。颜不慕不待聂小蛮和景墨发问,竟先自向两人滔滔不绝起来。
颜不慕道:“大人!大人!您就是大名鼎鼎的金陵神探聂大人吗?我闻名好久了。小人早就听闻过大人的官声,与那些尸位素餐的庸官不同,大人洗冤禁暴有古名臣之风。大人的看法~论断也自然要有证据的,我相信大人绝不会像其他的庸官墨吏一般,不顾事实不重证据地强入人罪。聂大人,小人没有罪,我当真没有打死王心筠。不过王心筠怎样死的,我也不能够证明。这一点就要劳大人替小的费心了。”
这一通话说的又像是拍马屁,又像是某种辩白。聂小蛮不动声色,也不回答,只是站住了向他端详,似乎在观察对方的精神状态,他的话是否可以当真。景墨觉得他这几句话,和自己上夜里所见闻的事实相反,就趁此机会插入一句。
苏景墨说道:“你在昨夜案发的时候,不是向那捕快承认过的吗?你说人是你杀的,难道你忘了?”
颜不慕转过目光来,很注意地向景墨瞧了瞧,点点头。
他答道:“不错,……苏大人,我认得你。昨夜里你也在场。我告诉你。当时我所以承认行凶,完全是因为受了这凶案的刺激,神智完全乱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用短剑去刺人,那真的是太乱了,非常之混乱……嗯,大人,你得弄清楚。我这是自卫,我是在自己家中。他来我家里要谋害我,我自然不能不反抗。当时我看见他倒地而死,房间中又没有别的人,我神智大乱之下自然以为是自己杀了人。其实不是。不,他不是我杀死的。我后来回忆,我并没有用剑刺过人。”
颜不慕除了语调近乎激越以外,说话的理路很清楚,不像是一个精神反常的人所能说得出的。苏景墨于是不再开口,马一为向聂小蛮瞧着,似乎在等他的看法。
聂小蛮稍稍点了点头,他说:“那么现在你的脑子是不是已经完全清醒了?”
颜不慕答道:“是,我已经完全清醒。这样一来,我才回想起来昨夜的错误。我还有证据!”
聂小蛮一怔,问道:“什么证据?”
这青年郎中的两眼突然间张得很大,现出一种自信的表情。
颜不慕答道:“就是我的那把十字短剑!
“唔?短剑怎么了?”
“我听说我的十字短剑已经有人检验过,剑上似乎是有一些血迹。我听到了这一个消息,刚才把我的错乱的理智唤醒过来,发觉了我的错误。”
景墨一听这话,感到颇为费解,这颜不慕说这话什么意思?马一为似乎也和景墨有同样的感觉。他耐不住地从旁插口。
他半提醒似地说道:“颜兄,既然如此,你说得明白些。十字短剑上竟然染有血迹的话,那其实……”
聂小蛮突然挥挥手阻止他,道:“马一为,等一等。我想他还没有说完。别打岔。”
颜不慕当真继续说:“马三爷,你还不懂?你是不是疑惑我的话?其实这案子很容易证明。二位大人,你们只须把死者王心筠的致死的伤口,和我的那把短剑比对一下是否相同,那么我所说的话的虚实立刻可以清楚了。”
景墨思量之下,觉得这句话似乎含有某种策略。颜不慕着重在那一处致命的剑伤,如果这把短剑不是凶器,而是另有一把凶刃的话,自然也无法取证。这里面的关键岂不有些可疑?谁又能保证杀人的凶器,就是这把交出来的十字短剑呢。莫非不出自己的猜测,那把真正的凶器当真是他在行凶之后收拾了藏起来,事后又将它丢掉了;此刻这颜不慕明知官府暂时没办法取证,所以向我们耍这种手段吗?
景墨这样想着,便向聂小蛮有含意地投注视一眼。聂小蛮稍稍点了点头,似表示他已领会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