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2)
◎那根本就不能比!◎
林溪看着林彦, 哼了一声:“不想着努力就知道沾光,你要每天写两张,不,四张字帖!”
在哥哥面前她是妹妹, 但是在弟弟这里, 她可是姐姐!
林彦张大嘴:“姐, 你是不是忘了我是鹿天书院的学生,夫子交代的课业我从未缺过, 不止每天写四张的。”
他保量不保质, 每天在知识的海洋里狗刨和自由泳。
知识轻轻划过脑子,一点痕迹都不留。
上学:自诚明, 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下学:自诚明, 谓什么?自明诚, 什么教?
林溪有被气到:“你这个傻子。”
林彦不以为意道:“我从没说我有多聪明, 如果所有的人都擅长读书, 那也太可怕,就不能显得大哥的厉害。”
林溪:“……”
真诚是最大的必杀技,小王八蛋这么坦诚,她都不好再说什么。
何持让轻咳了声:“毛毛,不许这样说你弟弟。”
“没关系, 我不在意。”林彦哈哈大笑:“原来林溪以前小名叫毛毛, 那可以叫她毛毛虫吗?”
“可以的,如果你不想活得太顺利。”
何持让:“……”
林彦后脖子一凉, 绕到了何持让身后, 笑嘻嘻地又说 :“哥哥才来京城, 我带你去逛逛夜景如何?还挺热闹的。”
林溪:“阿兄舟车劳顿, 改天吧。”
“去嘛去嘛。”林彦不肯放弃。
他读书不太行,却鬼灵精,一眼看出了本质。他老姐这么横行无忌,也是要听兄长的话!
这么说来,岂不是兄长更厉害!
他就喜欢有学问又厉害,还脾气这么好的人!
林彦才十四岁,虽已是少年模样,却还带着几分稚气。
求人的时候微微歪着头,漂亮的眸子让人不忍拒绝。
当然,除了林溪,她只会“拳头又硬了”。
何持让笑了笑:“那好吧,眼下尚早,出去走走也好,毛毛也一起吧。”
这孩子的眼睛,和妹妹有几分相似,果然是亲姐弟。
犹记得妹妹当初拿着军帖,悄然代替他去从军,也是这般年岁。
何持让没办法坚定地拒绝。
几年不见,妹妹已然出落成妙龄少女。
那颗倔强的花骨朵,变成了欣欣向荣的山茶花。
林溪耸了耸肩:“好吧。”
这才第一天见面,林彦就拉着兄长撒娇。
行吧,若像以前一样叛逆,她就要请小王八蛋吃竹笋炒腿肉了!
——
京城不但人多,到处都是达官贵人,还有源源不断的四方来客。
他们出了北门,往着南走不远,便是夜市。
街道两边是各种小吃,小贩的叫卖声不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