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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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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我已看遍世间繁华

历尽沧桑,享受胜利的果实

如今有钻石珠宝,名声显赫,坐拥临水美景,尽享贵族至尊……”的傲然心态。

拿去做顶级豪宅别墅的广告文案配乐,肯定都能加收红包。

装逼完成才话头一转:“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你华丽登场,是否爱我如初,直到地久天长……”

从本质上来说,盖茨比的故事,还真就是个爽文,少年初恋为了荣华富贵离开他,发愤图强出生入死的回来再重逢,这本来就已经是很多人梦想过的场面,哼哼,当年你瞧我不起,现在我要你高攀不起……

可文艺经典就不走爽文套路,居然选择当舔狗,哪怕人家是有夫之妇,也要高唱:“我知道你会,我知道你的爱经久绵长……”

就当年你离开我也是迫不得已,你还是爱我的。

然后唱腔转女腔:“当我年华老去,不再美丽,上帝在上,可否有他陪伴在身旁,让他随行,让他永不离场……”

如果说荆小强唱过的那首《当你老了》,还只是条普通舔狗,默默陪伴在身旁那种。

也充满了穷秀才文人那种老子什么都没有,但有一颗真心的文艺腔。

这首唱腔却是男声志得意满的老子曾经失去的,现在都要拿回来!

女声看到“让我钻石般闪耀的光芒……”当然就旧情复燃了。

狗男女都在为爱昏头,荷尔蒙冲击大脑忘了理智,都明明是老江湖在算计,却认定对方是真心纯情。

充满了资本主义的虚伪。

荆小强居然就把这种复杂的情感冲击,带点批判味儿的讽刺感都演绎出来了!

这特么不是难度?

相比之下,摇滚倾泻愤怒是最简单的,瞎几把嘶吼就是了,要是能把真情实感唱出来挠中听者的g点,那就更容易让人共鸣。

情歌稍微难点,不用那种直接的爱呀想念之类,用各种叙述描写,不动声色的传达深情才是高手。

但这一切,在富有社会性的批判深度面前,确实显得很浅薄。

荆小强奏响的钢琴曲,从意境上就表现出那种唯我独尊的浩瀚,有钱有地位之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懒洋洋,直到看见曾经深爱的初恋出现才重新焕发出饥饿感,掠夺性的动力。

华丽的唱腔,仿佛就是在讲述这名利场的金钱对人腐蚀,以及所谓的上流社会人物的势利、虚伪和冷酷无情。

上等人看的东西嘛,一定要有深度,哪怕是鄙夷嘲讽上流社会,也不妨碍他们自我剖析并内心认可。

用爽文的形式讲述现实的故事,这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花旗文学界具有前三地位的根源。

荆小强的唱腔就带着这种批判的意味,把原本只是电影里面的插曲,唱出了歌剧的技巧跟深远,很能让人回味的那种气势。

一曲唱罢,阿z已经恍若穿越,看到另一片天地!

他是标准的布鲁克林小子,从小在街头黑帮里面厮混长大,不是枪战就是贩独,才二十五岁,已经挨过三次枪子儿……

音乐是他支撑着在这种暗黑之城保持内心信仰的力量。

人生体悟跟音乐才华结合完美,绝对堪称花旗说唱界后来的宗师级人物,然后再叠加非裔里面极其罕见的商业才华。

包括比昂斯实际上应该是他操盘推出来的顶流巨星。

但现在刚刚被荆小强提前推开肤色限制,提前拥有接触大舞台机会的他,却睁眼看到了荆小强唱出来的深刻内涵!

真的,潘云燕一点英文都不会,她听不懂,只在乎怎么把荆小强锁定进画面,怎么才能让构图里荆小强成为中心人物,这就是她唯一的念头。

豪斯蒂姆则震惊于曲谱、弹奏跟演唱的三重超高技巧性,很显然这首曲子如果让他再来润色,以他最擅长的堆砌功底,一定能处理成一场浓烈的火锅汤。

可荆小强却轻描淡写的给他展现了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比他那个难上千百倍吧!

所以才震惊。

修杰克马则内心颤抖,甚至连双腿都在抖,不是害怕怯场,而是激动,激动于自己要面对什么样的剧目。

作为土澳人,作为欧美文化的边缘土鳖,他肯定知道这本小说在花旗文学界的地位,荆小强能跟大都会歌剧院联手的剧目肯定很牛逼,但他绝对没想到能这么牛逼。

作为戏剧专业科班出身,他就是那种完全能听出来里面内涵的技术人士,战栗自己要登台表现这样的形象,绝对是个巨大挑战,胜者为王那种超大机遇跟风险。

赢了就绝对名垂青史,别墅嫩模,输了一定会被戏剧界各种笑骂嘲讽,永远可能都无法再登台,只要提到他就是那个演不出盖茨比的失败者……

这一刻他已经完全忘了之前对罗斯库劳立刻拿到古罗马帝国史诗片电影主演的羡慕。

他知道如果自己抓住这次机会,跟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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