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4节(1 / 2)
仿佛看到了好笑的自己,仿佛在叮嘱自己千万不要再重蹈覆辙。
这么绝望的呐喊毫无意义。
还不如把这份力气用来赚更多的钱,这才是解决深情的最好办法。
可在白莲婷眼里,这就是对自己唱的歌。
当初不就是只打了个照面,就快进到了煎饼果子稀巴烂吗?
今生今世确实是没法再遇见比这更难忘、更轰轰烈烈的爱情了。
就这么一首歌,那些什么莺莺燕燕都不重要了。
眼里只有荆小强。
要死就死在你手里吧。
曹菲就更酥得把自己尽量蜷紧点,两条长腿都绞成麻花,才能控制住不要抱上去,才能完整的让自己徜徉在音符和嗓音造就的暖潮中。
身上的鸡皮疙瘩更是一遍又一遍的冲击脑门儿,待会儿一定要先拉回酒店好好唱一遍。
兰玲则依旧如标枪般站在台下,可整个人的确像威化饼干那样,被热茶浇过,直接融化了。
整个人已经变成了海绵宝宝,每个孔隙里都是荆小强的二分音符和四分音符。
、天涯知心长相伴
都唱成这样儿了,荆小强确实没好来了就走。
借着给兰玲上首映式借口给呆了些天。
白莲婷甚至觉得自己的情绪得缓缓,讲座还没完就提前带走了潘云燕和兰玲。
原话是:“你看看这满场的大扯子,这男人单守着一定折寿,跟我回去好好打理下办事处,几处平京的房子要归置下,免得他拿来藏狐狸精。”
因为不光是他俩之前开广告公司那两套居民楼里的两居室,给地产商做广告的三套房也陆续交付,都是她去接的。
都在市区会比较方便以后人来人往的使用,毕竟别墅区在机场边,如果长期在市区办事还是住这边好。
潘云燕赶紧透露安宁在闹市区买了套很贵的公寓,还问兰玲:“你去过的哦?”
兰玲正如白莲婷吐槽的那样忠字当头。
只字不提今天荆小强和曹菲买了大宅子:“知道地方,但没进去过,我留下来看他需要什么安排?”
白莲婷说透:“你看台上那姓曹的样儿,你留下来做嘛电灯泡,何社长很全面细致的会安排好一切,跟我们走吧,听说你的电影要上映了?”
兰玲以前基本上不跟这些位打交道,除了紧跟电影公司安老板,一贯独来独往的放单线。
不知道今天是听了歌还是看了那俩在垃圾堆亲嘴儿,想想低眉顺眼的跟着,还主动提要求:“电影首映,能不能让他留下来帮我看看,实在是担心我要是砸了锅,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白莲婷扫描了下海绵宝宝体型:“没事儿,他指定不会批评你,天大的事情你给他撒个娇就行了。”
兰玲严肃认真:“我认定他,但不希望自己是个废物,要做他身边有用的女人。”
白莲婷嘴角抽搐,好不容易忍住说有得用有得用,主要是兰玲纤瘦秀丽,清冷中带着倔强,却一点不居高临下。
没曹菲那么看着就讨厌,而且津门人对平京妞儿发自内心的地域嫌弃。
就没怼,上车还问:“你怎么认识他的?”
潘云燕也好奇的伸长脖子,兰玲两年前在大一新生中一往无前的追随荆小强,的确很传奇,只知道他俩在青歌会的时候就接触了。
反而对荆小强唱歌的场面没多热衷,她都都看了几十上百场,不稀罕。
但大学生们就太轰动,几乎每所高校的草坪上这一晚都有人在拿着吉他愤世嫉俗的唱这首《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几乎所有人第一次听都会觉得震惊。
还可以这样唱歌,这样表达爱意。
进一步拓展了整个写歌唱歌的眼界跟思路,大家很激动,连夜都在各种讨论、学习。
没有互联网,没有小视频,也没那么多电子游戏的年代,就这么纯粹。
当然荆小强和曹菲也纯粹释放了。
本来还是有电灯泡。
以老黄那么爱玩的性格,让他来平京这么人生地不熟,白天做了事晚上回荒郊野岭的别墅睡觉,比要他命还难受。
荆小强就让司机把奔驰开回去,自己载着曹菲跟黄叔到锣锅巷一带的胡同里吃涮锅。
曹菲惊觉不但吃的脏摊没荆小强熟悉,连玩的地方也没他熟。
最地道的风味吃食撑舒坦后,三里屯啊。
因为紧靠使馆区,又在体育场附近,就像荆小强那个酒吧在花领馆附近天然容易吸引外国顾客,这里也悄悄摸摸的有了两三家打着咖啡馆、西餐厅名号的酒吧。
上辈子荆小强刚毕业后,艺术院校师生也是这里常客。
从前看完联播新闻就睡的人们,总想尝试拥有自己的夜晚。
破破烂烂的槐树下院子,棉布沙发、爵士唱片、不知名的洋酒,很廉价便宜的小酒馆,透着朦胧的诱人光芒。
看着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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