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节(1 / 2)
因为会很轻易的被拉开差距,显着你特么都唱些什么呀。
所有的唱功唱腔,在荆小强这种宗师级美声选手降维打击唱流行音乐对比下,有点落花流水。
特蕾莎就是带有美声技巧的唱功,都能独领风骚多少年。
自从她来了,荆小强也尽量少唱女声,都交给她展现。
美声专业唱法,的确是一切唱功的基础。
荆小强又神乎其技的拥有全音域唱腔。
谁能敌?
而米高积逊可能就是荆小强出现之前,最音域宽广,真假音转换自如,同样也能在男女声部切换的顶尖高手。
他那种把黑人蓝调跟白人摇滚巧妙结合在一起的独特曲风,其实跟现在的荆小强有点类似。
所以他来演绎这首歌,绝对能感同身受,又有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
现场观众有福了。
米高积逊多么骄傲的人,很少演唱别人的歌曲。
这是真把荆小强当朋友了。
不在乎这些繁文絮节,只专注于倾情演绎。
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就是《love is gone》迅速入榜,在一周之内攀上北美公告牌流行歌曲排行榜榜首!
两位顶级巨星的加持。
这时候已经把荆小强划到跟米高齐平的高度。
所有拉斯维加斯演唱会观众得出来的一致结论。
同台演唱的罗伯特kg丝毫不逊于米高,哪怕立刻激起广大的米高歌迷反击、嗤之以鼻、攀附我家米高仔的态度。
但隐隐然已经认可了在同一层面。
关键米高完全不在乎,他在荆小强这帮人中间得到了久违的轻松。
这是他疯狂成名之后,那么多人围着他都没到的轻松感觉。
以荆小强带头,不在乎外界看法,不把他当成怪物的轻松心态。
还成天嬉笑打闹的各种折腾,比他孤独的防备所有人,包括那些无时不刻都在吸血的亲人都要轻松得多。
从拉斯维加斯开始,他也跟着歌舞团开始练舞。
能创造出机器人舞步和太空漫步这两大举世名舞的人,哪怕不一定是他原创,但绝对是米高把这两种舞步带红到全世界。
他的舞蹈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而且荆小强的歌舞团队,也太让他惊喜了。
水平之高,超乎想象。
米高积逊自己的舞蹈团队肯定是北美乃至世界一流。
但这种一流,肯定是编舞能力。
要论跳舞的能力,到了高阶差别已经不大。
大家拼的都是招数。
荆小强恰恰最强的就是招数。
超越这个时代三十年的舞蹈招数,特别是偏现代舞、街舞类型的编排。
让米高看过一次就明白功底高深。
特别是从拉斯维加斯的演唱会开始,荆小强已经尝试调动舞团……
以前这种万人级别演唱会上,伴舞已经开始出彩,米高积逊就是佼佼者。
但有了超大屏幕之后,才算是真正开发出这个部分。
以北美橄榄球场高处座位的距离,看伴舞者就跟蚂蚁似的,跳再好也没用。
现在借助四面屏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荆小强还是有私心,从歌舞团组建的八到十人美少女组合,都是给杜若兰当伴舞。
但是沿袭南丽舞团组合那种特有的拖步交叉换位。
每个舞者穿着打扮有同一系列,但露胳膊露腿露胸的重点又不一样。
现在更是白妞、黑妹、亚裔姑娘大合集。
这都是从歌舞团里面抽调出来的妹子,舞蹈功底就不用说了。
那叫一个精彩!
特蕾莎哀叹自己年龄过大,李佶跟特蕾莎又还差点身高身材。
天海是领舞主力,坂井……呃,你还是跟着这边唱歌吧。
也就越发惫懒的潘云燕,喜笑颜开的恭送各位上台陪兰兰跳舞,我拍照就好了,大运动量胸口痛嘛。
很惊艳!
北美观众第一次看到这种女歌手和伴舞唱跳成一队,如果不是特写给到杜若兰嘴边有耳麦,都不知道哪个才是歌手。
融合了黑人舞蹈、现代舞、街舞等各种元素的劲歌唱跳。
这可是荆小强当年给杜若兰她们第一次编舞演出的加强完美版。
这种诱惑力极强的舞团跳法,并不是欧美文化那种动不动就脱衣服的简单粗暴。
是充满了性暗示的诱惑,有特定舞姿元素的。
被南丽男团、女团反复冲击洗礼的百老汇,后来从其中汲取了很多招数。
从hk到洛杉矶的舞者,全都在练舞场见识了荆小强的卖弄!
而且到这会儿了,表演服装绝对顶级。
带着亮片的胸衣、短裙、紧身裤、过膝靴,样样都是高端装备。
一出场还不镇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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