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菜白粥,她还炒了萝卜干炒鸡蛋当小菜。熬粥的时候,又把鸡心、鸡肫、鸡胗给卤了,还把三只鸡给做了腊鸡去风干,余下的四分之三只鸡则留着他们自己吃。
早饭后,朱安带着一大一小去了百货大楼。因为出门的不算早,和工人们的上班时间错过了,所以在胡同巷里倒是没遇见什么熟人。
大清早的百货大楼没什么人,三个人进去之后,好奇的到处张望。朱安好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百货大楼和后世的百货大楼相差太大了,这种富有年代气息的地方,不免让她多看了几眼。朱大宝好奇,是因为他是个大孩子,对什么都好奇,就算来过百货大楼好几回了,他的好奇心都不会褪去。相比起来,任见琛的好奇是带着对新事物的探索、对未知的惊讶。
不过,朱安还记得那天带他去供销社的时候,被她牵着的小手绷的紧紧的,小嘴巴也是抿紧了。同时,他的身体靠的她很紧,还稍稍有些躲在她身后。那个时候的他,像一只小狼崽进了陌生的地方,带着警惕和防备。又像一只小羔羊,有些自卑。
可是今天,他既不像小狼崽一样的警惕,也不像小羔羊一样的自卑。他大大方方的打量着四周的一切,像个初生的婴儿般,在认识从未见过的东西。
对于这样的任叔叔,朱安丝毫不会意外。如果没有这样的适应能力,没有这样的胆识,一穷二白,没有任何背景和助力的任叔叔又怎么可能白手起家?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家、慈善家。
三个人来到服装区,这里有布匹、也有成衣,他们的目标是童鞋。童鞋柜台上的款式不多,有皮鞋、妇女手工生产的粗布鞋、还有帆布鞋。
朱安看中的是粗布鞋和帆布鞋。不过她只有一张鞋票,只能买一双。想了想,粗布鞋到时候花点钱可以请胡同巷的妇人做,于是选了帆布鞋。“同志你好,麻烦把这个适合孩子尺码的拿一双试试。”
年轻的女售货员笑眯眯的道:“孩子穿几码的鞋子啊?”
“我也不知道,你看这要穿几码?”朱安的确不知道,她问了任见琛,可小孩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几码。他所有的鞋子都是堂哥穿剩下的。售货员从柜台里探出身体,她在里面,看不到孩子的脚。可当她探出身体,看到孩子的脚之后,她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看三个人穿的整整齐齐的,非常的体面,可孩子的脚上的鞋子是怎么回事?不仅脏,还破烂,大脚趾都从里面钻出大半个了。而大脚趾还穿着白色的袜子,这也太奇怪了吧?
售货员马上道:“妹子,这孩子的脚那么脏可不能试穿,万一弄脏了鞋子就不好了。”看到孩子的脚,她才注意到这男的长的又高又壮,这女的虽然瘦,但是皮肤白嫩。可这孩子却瘦的皮包骨了,这真是……
任见琛原本还很期待鞋子的,可是听到售货员的话,他亮晶晶的双眼一下子失去了光芒。他低下头,小手拉了拉朱安的衣服:“姨姨,我……我不用买鞋子的。”他的声音依旧脆生生的,可这句话仿佛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
不过他的话才落下,又一到憨厚声音气呼呼的响起:“姐姐,小琛的脚不脏的,他昨天有洗澡哦,洗澡的时候也洗脚了,很干净的。”
任见琛听到朱大宝的话,猛地看向了他。“舅舅……”他的声音有些哽咽,带着很多很多的委屈。
售货员的年纪虽然比朱大宝大,但是听到朱大宝叫姐姐,她觉得有些奇怪,一般人不是应该叫大姐吗?而且,这大男人说话也有些奇怪。不过她也没有多想,而是解释:“同志,我们这边有规定,我也没有办法。”
朱安倒是没有怪售货员的意思,毕竟她时候的也是事实。所以她对朱大宝道:“大哥,你把小琛抱起来。”
“啊?哦。”朱大宝老老实实的把任见琛抱了起来。
接着,朱安把任见琛的鞋子脱了下来,里面早上才换上的白袜子也有些脏了。朱安又把任见琛的袜子脱了下来,袜子里的脚虽然是瘦瘦的,脚上的骨头都有些凸出来了,但是这双脚却是干净的。“同志你看,我家孩子的脚很干净,我们赤脚试可以吗?”
售货员见小孩子的脚也确实干净,就没有拒绝了。她拿了两双鞋子出来:“你们比照一下孩子的脚底,看看哪双大小合适。”
朱安比照了任见琛的脚底之后,把其中一双给任见琛穿上,然后温柔道:“小琛,你在地上走几步,看看硌不硌脚。”
售货员提醒:“别往不干净的地方走。”
“嗯。”任见琛的声音软软糯糯的,他从朱大宝的怀里下来,然后在地上走了几步,“姨姨不硌脚的。”
“那鞋子穿的舒服吗?脚趾有顶到吗?会不会太小了?”朱安又仔细问道。
任见琛摇摇头:“前面还有一些空着的。但是姨姨,可以再大一点,等我再大一些也能穿。”
“那听我们小琛的。”于是,朱安向售货员要了大一号的鞋子,而后又道,“小琛来,今天就可以穿新鞋子了。”
任见琛其实不想穿的,他担心弄脏新鞋子。可是,待会儿还要去医院,他担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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