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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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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鞋子裤脚被弄湿,一路跑过,反倒是陈秀清到河边忍了一下,又被吕律超前。

见吕律这样,陈秀清也不管了,跟着跑过小河,随着吕律钻进山林。

上边,元宝娘四个正叫得凶。

吕律和陈秀清两人,手脚并用的在林子里往上快速攀爬,到了靠近栅栏的时候,透过林木缝隙,能看到猞猁就蹲在栅栏最顶上的栏杆上,看着下边被栏杆阻挡,只是冲着它狂吠的元宝娘四个。

吕律在看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立马停下脚步,端枪上脸,准备瞄准直接打。

他还没来得及瞄准,那猞猁早已经注意到林子中的情况,直接跳下栅栏,钻进了山后的林子。

吕律也只能悻悻地将枪放了下来,大口喘息着朝着山脊爬上去。

到了栅栏边的时候,元宝娘四个的吠叫也渐渐停了下来。

不用说吕律也知道,猞猁已经跑远了。

“这只猞猁,胆很肥啊!”吕律隔着栅栏看着后边的山林,小声地说道。

必除的隐患

看到这只猞猁的时候,吕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刚落户的时候,准备打只狍子作为礼物送给张韶峰,顺着自己草甸子进入山里,到狍子经常活动的另一个小草甸子时,发现有狍子被猎捕,在小水塘边黑泥上看到的猞猁脚印。

那地方,距离吕律的草甸子并不是太远。

猞猁是有领地的,范围不小,跟吕律今天看到的这一只,很有可能是同一只猞猁。

当时发现那只猞猁的踪迹,吕律也尝试着跟踪了一下。

之所以是尝试,就有了不少碰运气的成分。

那是因为,猞猁有毛茸茸的大爪子,如同穿上了一双毛鞋,行走无声,现在不是冬雪天,不是特殊的地方,轻易不会留下脚印,很难发现它的踪迹。

加之当时只有元宝一个能领着出来,吕律手头用的又是双管猎枪,子弹用的是独豆,想着即使找到了,自己很有可能接近不了,而且,吕律也清楚自己的枪法,碰到这种敏捷的野物,有很大可能打不到。即使打到了,皮毛也有可能严重破损,最终稍加尝试后,选择了放弃。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它盯上了自己的鹿群。

这就是个必除的祸患。

不然的话,这圈养在栅栏内,没法长途迁移逃跑的鹿群,迟早被祸祸。

这玩意儿,不仅白天出猎,晚上更是它活跃的时候。

防不胜防!

关键是,吕律曾听老猎人赵团青说过一件事情。

赵团青曾花了不少时间追踪过一只猞猁,当时那猞猁盯了一群野猪的猪崽。

一路追踪了好几天,发现这猞猁就盯着野猪群的幼崽祸祸,几天下来,那群猪崽被猎杀得只剩下最后两只。

也跟上次吕律遇到的一样,最后逼得母野猪发疯,直接将最后剩下的两只野猪崽杀死,然后追着猞猁一路不放。

猞猁速度快,但是耐力上远远不及野猪,它们在缺乏食物的时候,虽然也能十数公里地追袭猎物,但那是跑跑停停。

若是全力奔跑的话,不超过一千米就得停下来喘气,所以,最终还是被母野猪给追到,逼到树上躲避,让赵团青捡了现成。

吕律现在担心的,就是自己这鹿群被盯上,也跟它祸祸野猪幼崽一样。

猞猁,不仅聪明,而且非常有耐心。

“走,咱们回去!”

吕律想了一会儿,转身叫上元宝娘四个,顺着山脊的栅栏往回走。

“律哥,咱们不追啊,猞猁啊!”

陈秀清满眼火热,猞猁皮毛相当值钱,这不用说,关键是肉也值钱。

“要追也得先把饭吃饱,你以为猞猁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怕是要不少时间。雪天还能根据雪地上留下的脚印掐踪,现在只能靠元宝它们根据气味寻找了。

看到它那一身斑斑点点的皮毛没有?它在阳光照射下的林子里,跟隐形了似地……”

吕律自己也没什么把握,只能寄希望于元宝娘四个。

元宝娘四个都吃过猞猁的下水,它们应该已经记住了猞猁的气味,从刚才元宝发出的提示声就能肯定。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上一次在看到半山腰枝叶晃动时,元宝没有给出提示,很有可能是因为元宝没吃过猞猁肉,对猞猁没啥概念。

现在不一样,吃过见过了!

而且,猞猁每天也经常用各种方式标注自己的领地范围,以元宝它们敏锐的嗅觉,应该有不小的几率找到。

只是,这玩意儿不是死物啊,它们不仅嗅觉敏锐,听觉更是发达,耳朵上那一撮直直竖着的黑毛,简直跟天线能接收无线电波一样。

就以赵团青的水平,也得跟上几天,更别说吕律了。

上次能打到一只,纯粹是因为碰上了。

不论如何,得找出来,清理掉这潜在的威胁,还能再赚上一笔。

两人一路顺着山脊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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