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3)
【又双叒叕下线了:没事,有时间我们自己去办。】
【跑腿师傅小顾:好的。】
顾和平底头回答完,考虑了一下,给自己办了一张会员卡。
他上次带一家人来吃过,味道确实好,虽然不能每天吃,但偶尔带家人来消费一次还是吃的起。
林喜喜上次来吃过一次,发现这家店真的是宝藏,她吃过的店很多,但是能记住名字的寥寥无几,刚好在隔壁市,就带着爸妈一起过来吃了。
林家父母见惯了高档餐厅的山珍海味,走进狭小的饭馆也没有嫌弃,她们相信女儿的眼光,
林喜喜见这里可以办会员卡,于是她果断去办了一张,这点钱对她来说不多。
“爸妈快尝尝,老板的厨艺可好了,连青菜都做的好吃。”
地方虽然简陋,但这菜做的是真好看,而且色香味俱全,看着就有食欲。
林功成夹了一筷茄子,又麻又辣,口感浓郁,很好吃,也难怪这家店虽然小,但是生意好。
而肖静则是很喜欢文思豆腐,一直在吃这道菜。
今天的客人比往常多了不少,而且都是生客,向葵和苏雨都忙的热火朝天,脚不沾地。
而带来这波流量的正是程实,他的账号“胖胖爱吃鱼”有五百多万粉丝。
他家里有钱,探店美食完全是爱好,从不接广告,因毒舌,点评犀利和真实不做假让他在美食圈小有名气,活粉和忠粉很多。
他从向氏饭馆回去后就专门写了一篇稿子,这次是全程赞扬好评,因此引起了一些争议。
那图片里的饭馆很小,又朴素,周围的老顾客看上去也都像托,怎么看都不靠谱。
有人怒骂他开始和其他博主一样赚黑心钱,拿粉丝当韭菜割,更甚者脱粉了。
不过程实不在乎,他不靠粉丝赚钱,只是想把喜欢的东西分享出来,他问心无愧。
也有关注他很久,是他老粉的人支持他,还为此特意过来打卡吃饭。
高阳就是其中比较资深的老粉了,他爱吃,关注了“胖胖爱吃鱼”很久了,打卡他推荐的美食店,从来没有踩坑过。
这次看胖胖发了一道文思豆腐,这道美食菜可谓是耳熟能详,很经典,但是极少有餐馆做,他特意不远千里过来品尝。
点完菜,他四处张望,这家饭馆不大,装修也不怎么样,但是人是真的多,一看就是爆火的店。
几个年轻的男人嘻嘻笑笑走进来,里面已经没有位置了,见他这桌位置还空旷,便过来和他一起拼桌。
他们也是“胖胖爱吃鱼”的粉丝,看地址正好在他们附近,于是便约着一起到这里吃。
高阳的菜上齐,他先尝了这道文思豆腐,味道很惊艳,果然名不虚传。
对面的年轻人也顾不上说话了,看他吃的香,口水都要流了,不时做着吞咽的动作,回头望向厨房。
他们的菜也上的很快,几人几乎是狼吞虎咽。
嗯……好吃!
要不是看了“胖胖爱吃鱼”的视频,他们还真不知道这附近开了一家美味的小饭馆。
总裁办公室里,纪扶澜西服笔挺,一如既往在认真处理工作,突然他的手机响起。
工作手机在特助那里,这是他的私人号码,知道的人不多,他瞥了一眼,接通。
对面传来一阵懒散清澈的男音:“老纪,出来一起聚聚呗,兄弟几个都在。”
“工作,没空。”纪扶澜眼皮都没抬,一边打电话,一边继续在看文件。
“一年三百六十七天都在工作,果然是赚钱机器,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用。”对面调侃。
“沈陌白!你最好有正事。”纪扶澜的嗓音依旧低沉平缓,不过隐隐带着些警告。
沈陌白摸了摸鼻子,才说起正事:“知道你热爱工作,是瑾年回来了,我们几个打算给他接风洗尘,兄弟几个好不容易重聚,你可不能缺席。”
听到许瑾年的名字,纪扶澜依旧面无波澜,顿了顿,才问:“在哪?”
“老莫新开的酒吧,里面有很多美女哦。”沈阳白很兴奋。
“换一个地方。”纪扶澜眼眸漆黑平静说。
“好,和你开个玩笑的,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地方,在我家的沈福斋,你记得来。”对面的语气听上去很可惜。
挂掉电话,沈陌白撇了撇嘴:“还是和以前一样,呆板的老古董一个。”
莫言辞无奈:“明知道他的性子,你还要试探他。”
“我这还不是替他着急,三十岁的老男人了,整日工作,连一段恋爱都没谈过,思想传统又保守,跟个小仙男似的,冰清玉洁,生怕自己被占便宜,现在还守着处男之身,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有什么毛病。
在这个年代,纪扶澜简直就是个极品,万里挑一那种。
要知道,沈陌白从十八岁开始就身经百战了,现在还是万花从中过的花蝴蝶,而莫言辞和许瑾年也是谈过几段恋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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