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 / 3)
地里沈梧风已经跟沈老爷子彻底撕破脸,沈梧风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沈勋昌将主意打到傅岑头上。
想算计傅岑不知情,让他迷迷糊糊接下黑锅。
蔡秘书推门进来,神色严肃:“沈总,资料都整理好了,什么时候动手?”
沈梧风背着手站在落地窗前,从三十层的高度望下去,路上的行人如同忙忙碌碌觅食的蝼蚁,他想,沈勋昌或许就是看惯了这样的景象,才能如此藐视生命。
好在,沈梧风的身边有傅岑,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下一个沈勋昌。
“等总决赛结束。”
现在以他手里准备好的资料,再加上傅岑父母留下的那些合同,和申请中止项目的同意书,就能彻底将沈勋昌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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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傅岑接了小崽崽放学后,就习惯去向文博的宅子里蹭个晚饭,有时候沈梧风下班得早,也会过来偷师厨艺,但更多时候都是晚饭后才来,接傅岑和沈思故回家。
傅岑会默默给沈梧风留一些在锅里热着,因为这事没少被向文博打趣:“你当他那么大一个总裁,还会饿肚子不成。”
傅岑红着脸,依旧将菜热锅里,等出来,他将自己最近画的“海底”给向文博看,如果有什么问题,这会儿也好纠正。
向文博坐在茶座前,瞅了一眼画,道:“还行。”
大佬的还行,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傅岑心底安定了几分。
向文博提点他:“马上就要总决赛了,你可不许给老爷子我丢脸,比赛时将心态放平和,无论能不能拿到奖杯,都得发挥出自己本身实力。”
“好。”
傅岑重重点头,向文博倒是问他:“你有没有发现,你的画并不太符合任何一个流派?”
要说傅岑画的写实风格的油画,但傅岑又习惯性搭配童话色系的色彩,虽然物体写实,但却弱化了缺陷,强化美观,看他的画就给人一股幸福的美感。
但这反而太过美好化,向文博认为,傅岑应该在保留个人风格的同时,去融合别的派别。
傅岑思考师父的意思时,向文博又摆手道:“这些等你参加完梵梦杯再说吧,梵梦杯倒是没有派别上的条条框框去限制新起之秀,但未来你要参加更上面的比赛,就得考虑这些。”
傅岑倒也知道,他不了解这个世界美术界的派系,是他参加比赛时最大的缺陷,现在问题看似并不严重,但若想更进一步,他必须得有所改变。
可是国内,就连顶尖的长藤学府,都没开设这类课程。
沈思故在外面跟学徒学种花,这会儿被成群的蚊子给蛰得跑了回来,傅岑看到他脸上鼓起的几个大红包,噗嗤笑出了声,顿时也忘记派别什么的了,去拿了花露水给小崽崽擦。
小崽崽痒得想挠,傅岑拍开他的手,道:“给你擦止痒药,脸上捞破就不好看了。”
沈思故一听,连忙将手放了下去,擦了药,他扑进还在笑的爸爸怀里,气恼地喊:“不许笑。”
“好,不笑。”傅岑说着还在笑,沈思故去捂傅岑的嘴,傅岑往旁边躲,就这样玩了几个来回,傅岑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是沈梧风打来的电话,称公司还有点事,让他再等半个小时,就来接他们。
见挺晚的了,傅岑挂了电话后,干脆让小崽崽就在师父这儿把作业做了,向文博坐在小崽崽旁边,看沈思故一笔一划写作业,逗他道:“你都会做?”
沈思故一脸“这么简单怎么可能不会”的小表情,大眼睛滴溜溜地往师祖那看了眼,却道:“也不是全会。”
向文博:“不会的师祖教你。”
于是沈思故掏出了他的致富书,翻到折好的一页,眨了眨清澈的大眼睛问:“师祖,我一个月要喂多少只鸡,才能赚到钱呀?”
向文博:“?”
他以为的幼儿园问题:一加一等于几。
沈思故的问题:计算如何致富。
黄昏落幕,夜色渐浓,傅岑趴在露台的栏杆上搜这个世界的画有多少种派系,看着看着,他实在太累睡着了,好在提前喷了花露水,蚊子没来咬他。
学徒抱着花盆站在二楼,傅岑的正上方,他看着下方睡熟的少年,手里紧紧拿起花盆,对准那只搭在栏杆上的右手。
只要他一松手,装满土壤的花盆就能砸下去,学徒浑身都在颤抖。
生他养他的母亲,和不过刚认识没多久的师哥,怎么选,他想他也知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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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想我
少年的手骨节纤细, 指甲莹润,就连指尖都是粉粉的,青葱玉指本该用来形容少女, 但用来形容这双手, 却也十分适合。
月色下, 傅岑嫌耳边的蚊子太吵, 抬手挥了挥,他略微翻了个身, 学徒吓了一跳,连忙往后一退躲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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