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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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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孩绝对是年纪最小的客人了!

以防儿子被霓虹灯闪晕, 狄思科一边捂住他的眼睛,一边跟保安解释:“我们是进去找人的,一会儿就出来了。再说,你们这夜总会也没对客人年龄提出要求呀!”

保安往小朋友身上瞄了几眼,提醒道:“里面客人比较多, 您看好孩子。”

狄思科向对方道了谢,就带着一直冲人家招手拜拜的狄嘀嗒进入夜总会的大门。

舞台上的歌手穿着布灵布灵的流苏短裙, 正在激情演绎一首《跟着感觉走》。

两口子正不知往哪儿走呢,就见周春晖快步迎了出来。

“童姐,我已经问过了,秦勉是跟几个朋友一起来的,金雪茜也在。记者拍到的拉手画面,可能是他跟金雪茜的。”

“他带着金雪茜跟朋友见面?”

周春晖摇头,“秦勉说他们是在门口碰上的,都是熟人就凑了一桌。”

他现在负责带秦勉,接到童姐的传呼就马不停蹄赶来查看情况了。

如果被记者拍到的女性是金雪茜,他觉得未必是什么坏事。

于童面无表情地问:“金雪茜是自己来的,还是跟朋友一起的?”

“据说是跟朋友一起,但我到的时候,她朋友已经走了。”

于童斜睨着他问:“这话你信吗?”

金雪茜也是她从歌舞团挖来的歌手。

与另几位歌手不同,金雪茜才22岁,之前一直在歌舞团参加正式演出,从没在娱乐场所走过穴。

她连歌舞厅和卡拉ok都很少踏足,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夜总会来?

十有八九还是跟着秦勉一起来的。

周春晖讪笑:“反正他俩最近在唱情歌,被记者拍到也不算是坏事。”

公司在前两个月给秦勉出了一张录音带,多数词曲都是他在日本进修时创作的。

只有三首男女对唱的情歌,是于童请港岛音乐人操刀的。

她让旗下的三名女歌手,每人与秦勉合唱了一首情歌。

不过,金雪茜的音色与秦勉最相合。

整张录音带里,其他歌曲都没什么水花,只有他俩合唱的那首情歌火了。

最近时常能在广播和音像店里听到他俩的小情歌,本地和外地的电视台也向他们发出了不少演出邀约。

已经有报纸开始用“金童玉女”指代二人。

周春晖觉得,既然已经是金童玉女了,被拍到牵手照也没什么,正好可以趁机炒作一下。

于童嗤笑:“大家喜欢的是他俩唱的情歌,不是他们这对情侣。与其炒作他俩的牵手照,不如趁着热度让他们再唱几首歌。秦勉刚跟小雪合作,就要炒绯闻,以后换了其他合作对象,是不是也要炒?”

人家金雪茜才22岁,走的还是玉女路线,凭什么要配合他炒绯闻?

“不是特意要炒的,”周春晖无辜道,“这不是正巧被记者拍到了嘛!”

于童沉着脸说:“他俩要是被拍到在公园散步,在马路上牵手,拍了也就拍了。但是,地点绝不能在夜总会!”

夜总会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乌七八糟的娱乐场所,提起夜总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大款、暴发户和三陪小姐。

无论秦勉,还是年轻的金雪茜,都不适合出入这种场所。

“他俩的形象必须是正面的、积极健康的,一旦有了在夜总会消遣的黑历史,很多演出机会就与他俩无缘了。”

周春晖以前是酒水销售员,转行两年也只是做演出经纪人,于童考虑的这些,他还真没怎么多想。

“秦勉和那个拍照的记者在哪儿呢?”于童问。

“我已经送秦勉他们尽快离开了,记者还在江总那里。”

周春晖原本想着将秦勉二人送走就行了,照片什么的记者爱发就发吧,不过看童姐的意思,照片还是得要回来的。

他在前面带路,走到走廊尽头的一个包间,江珊和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正坐在里面。

“于总,小狄,好久不见了,”瞧见坐在爸爸怀里的婴儿,江珊惊讶道,“怎么还把孩子带来了?”

狄思科让儿子表演了一个招手拜拜,笑着说:“我不放心于童这么晚出来,正好这小子不肯睡觉,就带他来夜总会见见世面。”

江珊:“……”

带婴儿来夜总会,这当爹的心可真够大的。

狄思科笑问:“江总,您的生意已经做得这么大了,怎么还亲自来夜总会盯着呀?早点找个经理帮您管着多好,每天忙到大半夜,多辛苦呀!”

江珊晃着狄嘀嗒的小手逗弄了两下,“我平时也不经常来这边,今天经理给我打电话,说是来了一位记者朋友,在店里到处拍照……”

能来夜总会消遣的客人,都是有些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要是真的被记者拍下来散播出去,还不知道会造成什么影响。

闷头坐在沙发里的年轻记者争辩道:“我才没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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