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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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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狄光海的爆红也让原本默默无闻的他,卷入了一场豪门恩怨中,此后经历过坠落舞台、枪杀、绑架等一系列狗血事件。

然而,男主就是男主,命不是一般的硬,不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还跟患难与共的于淼淼修成了正果。

让狄思科非常无语的是,由于狄光海的外貌与这家豪门的混血容貌完全不同,他最终竟然是靠着那对拥有混血外貌的双胞胎,才得以顺利认祖归宗的。

读完这篇旷世神作以后,狄思科觉得自己思维都有点混乱了。

要说葛磊这故事是编的吧,里面却有许多他生活中的影子,他甚至怀疑葛磊藏在他家床底下或者衣柜里,偷偷观察过他的生活。

而且这故事里居然还真的有一个叫秦勉的歌坛巨星,暗恋女主好几年。

可是,若说葛磊偷窥了他的生活吧,却也不尽然。

截止到上个月,葛磊这篇小说已经在《大众文学》上连载了五期。

《大众文学》是月刊,每月一期的话,应该是在去年十一月或者十二月就已经开始连载了。

那么他给杂志社投稿的时间只会更早。

他家狄嘀嘀和狄嘀嗒是在元旦出生的,葛磊不可能那么早就知道他会生出一对混血双胞胎啊。

而且他觉得,这个混血容貌双胞胎的设定,完全就是为男女主角顺利走到一起设置的障碍。

狄光海当男保姆,每天伺候双胞胎,一直以为他们是于淼淼跟老外生的孩子。

狄思科又将那份手稿翻了翻,问:“我怎么觉得这狄光海跟我有点像呢?”

“创作来源于生活嘛,”葛磊毫不含蓄地拍马屁,“你是我在生活中见过最厉害的人,我又对你最熟悉,当然要把你当做原型适当参考了。”

狄思科心说,你想参考就参考吧,我倒是不介意。

但小说名字可不能乱起呀!

“这小说原来的名字挺好的,你胡乱改什么啊?那个《爱情难逃我手》听起来多俗啊!”

“出版社的编辑要求我改的,据说这样能吸引读者。”

葛磊也觉得新名字有点拿不出手,但是如今的言情小说市场是台言的天下,要想赚钱就得向人家的风格靠拢。

他不但要在取名方面模仿人家,内容也得尽量模仿。

关于豪门恩怨的剧情,就是他按照编辑的要求,参考了数十本港台言情小说以后填充进去的。

“编辑让改你就改啊?”狄思科鼓励道,“你得拿出点大作家的风骨和坚持呀!”

葛磊讪笑:“我主要是想赚钱,哪种赚钱我就写哪种呗!”

“武侠也挺赚钱的,你写写武侠多好,写武侠我还能帮你向亲戚朋友推荐一下。这言情小说我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推荐。”

“武侠我也写了,但是没有杂志社和出版社肯收。”葛磊嘟哝道,“没想到啊,换着尝试写言情,

第一篇就被选中了。”

他拍了拍发小儿的肩膀说:“我这书就全凭市场选择吧,你别帮我跟人推荐了。我投稿用的是化名,除了你,没人知道我写了言情小说,连我媳妇都以为我在写武侠。”

要不是还想用狄思科的照片冲冲销量,他连狄思科也不想告诉呢。

狄思科将手稿还给他,问:“那你就打算一直藏着掖着,不让身边人知道你写了本旷世神作啊?”

“要是销量好,赚钱以后再说吧。”

葛磊对言情小说的市场没什么信心,万一这本书翻不出水花,又被亲戚朋友知道他一个大男人在写小言,肯定会被人笑话。

“话说回来,你到底同不同意,把照片印在我的小说封面上啊?”

他俩已经在马路牙子上坐了一个钟头了。

狄思科觉得让对方用自己的照片倒也没什么,如今的小说封面,即使用人像也没有直接用真人照片的,一般都要进行二次创作,画一个与他有七八分相似的形象。

而且葛磊这小子还挺上道的,把他写成了男主角,而原本的男主角秦勉只是个看得见吃不着的男配角。

狄思科看完以后,着实暗爽了一把,也乐意投桃报李,互利互惠。

“你用我照片可以,但你可千万别跟人说是我同意让你用的啊!要是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我不知情!”

葛磊感觉自己的理解能力跟不上了。

“啥意思啊?”

“你自己都嫌写言情丢人呢!我就更嫌丢人啦!要不是为了支持你的写作事业,给我十万,我都不带让你用我相片的!”狄思科拍拍他的肩膀说,“等你以后写武侠的时候,我可以拍个大侠的照片,公开支持你!”

葛磊:“……”

自己的照片即将登上言情小说封面,狄思科需要回家知会媳妇一声。

他为录音带封面和写真集拍摄的照片,都由于童保管着,还得让她从中挑选一张合适的交给葛磊。

“他的作品讲的是什么内容?”于童提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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