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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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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的招聘到后来的任职,周新军对自己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虽然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却从没往他要算计自己的方面想,包括他提出出国照顾熊猫,夏瑶也没察觉有什么不对。

直到今天,把这些线索都串联起来,夏瑶才意识到自己的第六感没有出错。

周新军确实不讨厌自己,却也不想和自己共事。

就像是往一碗清汤面里洒了几粒黑芝麻,不会影响口感和味道,但也不够雅观。

不过是可以接受,又不想接受罢了。

既然弄清楚了他的想法,那她更加不可能离开了。

她倒要看看,周新军到底有什么非要赶自己走的原因。

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玛丽问道:“吃完饭是不是该清理二区熊舍里坏掉的玩具了?”

夏瑶仰起头,把碗里最后几口汤喝掉后,抿了抿唇说:“你们去吧,我下午还要带壮壮进城一趟。”

徐壮实的后爸有些生意要去南方做,这一去估计就是两三年,一方面不放心妻儿在家、另一方面有想儿子接受更开明的教育,便想着把徐蕙兰和儿子一起带上。

过几天他们就要走了,临走之前,总要让徐壮实和妈妈再见一面才行。

提起徐壮实,玛丽扭头看向了不远处的那张桌子:徐壮实和叔叔婶婶坐在一起,别看是二十多岁的男人,周围那一圈人还是把他当成孩子一样,不仅一个劲儿往他的碗里夹菜,眼里也没有半点嫌弃。

“你就打算这么照顾他一辈子吗?”担心夏瑶会想歪,玛丽又连忙解释道,“你以后结婚,如果你丈夫不同意怎么办?毕竟他也是个男人。”

结婚?

夏瑶从来就没想过结婚,自己有胳膊有腿完全可以养活自己,不需要男人去照顾,也不想生个孩子去消耗自己的生命和精力。

俗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没有儿孙我享福。

比起要考虑孩子的吃喝拉撒、学习做人,她宁愿把心放在基地里的熊猫身上。

夏瑶:“我都想好了,以后不结婚,就自己过。”

“不结婚?!”

玛丽和杰克异口同声。

站起来收拾着碗筷,夏瑶淡淡道:“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我就打算单身一辈子,和我爹娘、和壮壮,一家人在一起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虽然不是有意,不过后面那一桌人也听到了夏瑶说话的内容。

在大家都钦佩她胆子大,敢承受外界议论的时候,有一个人却觉得自己心口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戳了一下。

……

徐壮实这次和徐蕙兰见面是在家里,夏瑶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八十年代的有钱人到底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

二层的小楼有院子、有花园,还有四五个仆人,最让人吃惊的是,他家的电视机竟然是彩色的!

他们母子们在楼上的屋里聊天时,夏瑶一直在楼下看电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徐壮实才从楼上下来,怀里还抱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牛皮文件袋。

“姐姐,这是妈妈让我给你的。”

打开袋子,里面是厚厚的几沓钱,每一张都是十块的大额钱票,加起来少说有几千块!

夏瑶:???

“这次我们一去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寄钱太麻烦,索性一次性给你吧。”徐蕙兰转过头,微笑着抚摸徐壮实肉乎乎的脸颊,“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把壮壮照顾得很好。”

说着,她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硬纸片交到了夏瑶手里,“这是我们在南方的地址和电话,有什么事写信和打电话都可以。”

夏瑶接过了钱和地址,算是正式接下了徐蕙兰交到自己身上的重担:“您放心,壮壮他现在已经长大了,能照顾好自己了,我跟我爹娘也会看好他的。”

徐蕙兰点点头,眼眶微湿:“好。”

从他家出来,夏瑶把钱裹了里三层外三层,又仔细地放进布袋的最深处,确保不会被人看到后才敢走到马路上。

周末储蓄所都关门了,只能暂时把钱都带回去,等到下次进城了才存起来。

第一次揣着这么多的钱,夏瑶骑车时两条手臂都紧张地微微摇晃。

徐壮实:“姐姐,咱们直接回去嘛?”

夏瑶:“去动物园,看看你夏爸爸。”

过完年后,大家都在忙,好久没有去动物园看看了。

听说猴山改建的不错,金蛋已经带着一众金丝猴们都搬了过去。许久没见,去动物园的路上,夏瑶还特意买了几斤香蕉带去。

三四月份是动物园的淡季,大部分的动物场馆都空荡荡的,熊猫馆里也不过百十个人。

夏瑶来时见夏有才他们正在开例会,便没有打扰,自己先带着徐壮实去了猴山。

“金蛋!”

原本的猴山被分成了两部分,北边是动物园的土著猕猴,南边是金蛋带领的金丝猴群,中间被填补成了一条五米宽的水泥路,以防它们乱跑,两座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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