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3 / 4)
在座也有些意外,但面上一如往常,向皇帝禀报道:“陛下,经臣调查,方玉香所言属实,其父方柄确系乙未年间秀才,其人清贫守旧,并无恶习。方柄七天前被捕入狱,也确是无辜被抓。据抓他的差役所说,因其状若乞丐,有碍观瞻,才将其入狱。”
皇帝冷笑道:“朕竟不知道,大陈什么时候有了这一条律例。”
丁唐停了停,才愈发躬下身道:“至于方玉香的母亲刘氏几天后被捕,则据称是在牢前闹事,冲突之间打到了狱卒,才被抓了进去。牢狱地处偏僻,除了狱卒,当日再无其他人看见。而刘氏已经病重昏迷,无法再征得证词。”
周瑛心中一动,问道:“我记得方玉香说过,当日有邻居陪她母亲来探监。”
丁唐回道:“臣正要说到此人,这位邻居名叫郭忠,与方玉香有过口头婚约,但在方玉香失踪期间,其母为郭忠另定了一桩亲事,而在几天前,郭家突然大手笔办起聘礼。臣觉得蹊跷,命人再次提审郭忠,却不想一夜过后,郭忠就在打水时,踩到了井边的青苔,失足落井而亡。郭忠在第一次提审时,倒是作证刘氏并未与狱卒起冲突,但其人已死,证词也即作废。”
听了这番话,周瑛对玉香那一日眉宇间的怅惘,也明悟过来。而徐弘,准确的说是徐继年,为何知道玉香失了清白,也就有了来由。而至于郭忠的死,恐怕也是被灭了口。
而丁唐所说也证实了周瑛一部分猜测,只听他道:“郭忠之死,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听到这儿,周瑛不禁有些后悔,难道是昨日她跟徐弘说的走漏了消息,才致使徐继年狗急跳墙?虽然郭忠背信弃义,死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但到底算此案中证人……
然而丁唐又道:“而失手把郭忠推落井中的,不是别人,正是郭忠的母亲。”
怎么可能?周瑛不由睁大了眼。
丁唐见周瑛惊讶不解,遂解释道:“据郭忠父亲招供,郭忠一直不喜郭母为其说得另一桩亲事,而在见到方玉香回来后,更是有了悔亲之意。郭忠屡屡提到方玉香处境可怜,试图说服郭母改主意,某次失口说出方玉香失贞一事,更惹得郭母不满。”
丁唐又道:“而在郭家一家被提审后回去当晚,郭母数落郭忠不该多嘴,失口带出有人拿着大笔银子,打听方玉香的行踪消息,言称定是方玉香其行不检。郭忠这才明白家中缘何突然有了大笔银子置办聘仪,两母子间起了争执,郭母失手将郭忠推落井中。”
周瑛靠回椅背,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
丁唐见周瑛再无询问的意思,又继续道:“而那个拿银子打听方玉香消息的人,由郭父形容,画影图形之后,臣根据这副画像,追踪到桃溪县县令的师爷身上。而这位师爷也供认不讳。”
皇帝皱眉问道:“桃溪县令是否知情?”
丁唐点头道:“知情。据师爷供认,在数日前方玉香前去探监,并标明身份后,正是桃溪县令为免事情扩大,下令捉拿方玉香。也是桃溪县令在方玉香逃走后,私下着人打探,试图将其抓回。”
皇帝紧锁眉心,“那桃溪县令可曾招供?”
丁唐又道:“桃溪县令冯安宣称,方秀才和刘氏被抓一事他并不知情,而事后抓方玉香,也是以为方玉香空口污蔑,扰乱公堂。冯县令只道自己刚知道来龙去脉,言称自己管教不严,致使属下疏忽犯错,深觉自己有负圣恩,故而脱下官服,摘下官帽,向陛下请罪。”
这巧舌如簧,颠倒黑白的本事,可实在让周瑛长了见识。
☆、 自相矛盾的聪明人
其实案子查到这地步,已经不是桃溪县令冯安空口说不,就能否认得了的。更何况在这个皇帝集权的年代,朝廷命官涉案,证据确不确凿,嫌疑人认不认罪,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皇帝如何作想。只要皇帝认为你有罪,就算你说出花儿来,也照样在劫难逃。
只要皇帝有令,丁唐自会拿出看家的本事,撬开桃溪县令冯安的口。冯安虽然只是个区区七品县令,但到底是朝廷命官,按理说要交由大理寺审理,才是正常流程。如今丁唐出手审问,其实并不名正言顺。先前皇帝让调查玉香爹娘入狱一案倒罢了,查问冯安毕竟只是擦点边,但要正式提审并大刑伺候,没有皇帝允许,丁唐若动手,绝对会招来御史台的弹劾。
周瑛的视线从静立候命的丁唐,移到沉吟不决的皇帝身上,最后收回目光,翻了翻丁唐呈上来的卷宗,心中一动,问道:“刘氏病重昏迷,没有口供倒罢了,怎么方柄的口供也没有?”
丁唐迟疑了一下,说道:“启禀公主,这也正是疑点之一,方柄失踪不见了。”
周瑛惊讶极了,连声问道:“方柄不该在牢里关着吗?牢门锁着,狱卒看着,这层层守卫的,怎么会失踪不见?是越狱了吗?他一个弱书生,总不会飞天遁地吧?抑或是有人劫狱?”
“无人劫狱,也没有越狱的痕迹。”丁唐犹豫地望了一眼皇帝,沉默片刻还是续道,“而且除了方柄,同期被抓入狱的乞丐流民也都不见了。据狱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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