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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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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孝,倒要给公婆守孝三年,这样的赔钱货谁愿意生养啊?就是让他们选,他们也自然愿意多生几个儿子,少生几个女儿,若是只能选一个的话,那当然是要儿子不要女儿的。

采薇俯视着这些阶下重臣,一字一句道:“‘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自从周代起人们便重男轻女,均以生男为喜,生女为悲,皆因种种律法习俗所定,让女子们不能给娘家带来任何实惠,比不得儿子,单只能传宗接代这一条便让男人们使尽各种法子以求能生个儿子,而女人们为了能母以子贵,讨好夫家,更是只愿生男不愿生女。”

“人皆此心,民间才会溺女成风,以致这数千年来即使战祸不断,可是这男丁之数永远都多于女子,总是阳盛阴衰,阴阳不和,这才时不时的便会发生方才兵部尚书所说的旷男造反,亡国之祸。”

“治国如治病,既然这病根已然找出来了,如何治法,诸卿有何高见?”

群臣面面相觑,谁都知道这治本之法该当如何,可是哪个愿意讲出来,一旦说了那不是损了自身的利益,与全天下的男人为敌吗。

采薇见他们这会子个个都缩起脖子当起了缩头乌龟,不由冷笑道:“钱尚书,你主管户部,自然应当比他们更加晓得这男女人数一旦失衡的后果。你们口口声声男人娶不到媳妇便无法为国家繁衍子民,可是没有女人,如何生养后代?你让适婚男子多出来四百余万无妇可娶,已然是你的失职,眼下你可有将功赎罪之策?”

户部尚书见这位皇后又点了他的名,心中郁闷不已,想了半天方道:“回禀娘娘,这男多女少的弊端,老臣如何不知,也曾用过各种法子不许百姓溺女,可都收效甚微。先前娘娘代掌朝政的时候不也连发三道禁令,严禁民间百姓溺女吗?可这皇权不下县,县乡村镇仍是宗族家法管着的,咱们管不到的那许多村县乡镇,仍是溺女成风。这要增加全国女子的人口,只怕仍得从长计议,再想些法子激励百姓愿意生养女儿才好。”

“不知何法可让百姓愿意生养女儿?”

钱尚书擦擦额上的汗,“这时人不愿生女,一是养不起,二是还要赔嫁妆,如今国库丰足,不如颁下一道政令,但凡生女儿者,由国家每月拨米粮养之,待出嫁之时再由国家给上几两银子的嫁妆,如此想来百姓生了女儿当不会再溺死了。”

采薇笑道:“这法子瞧上去倒是不错,可是一旦真要施行下去,呵呵,那可就难说的很了。这再好的政令,一旦一层层的下去,越到底下就越是面目全非,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们如何保证分给女儿的口粮不会被重男轻女的父母拿来全给了儿子,你们又如何保证那些明明没有女儿,或是女儿已然溺死、饿死的人家给小吏们塞些钱财便也假充有女,堂而皇之的去领那补贴口粮?”

“这法子真要施行下去,只怕于改善溺女之风并无多大益处,只会加重国库开支,损公肥私,肥了好些国之蛀虫。毕竟每月拨给一个女娃儿的口粮如何能同一个男子能从宗族里分到的田产财物相比。是以真要切实有效的改变溺女之风,这些细枝末节处的奖惩都是没用的,得先从根本上改变国人这种重男轻女的陋俗。”

“而要改变这种陋俗,就得赋予女子同男子一样的权益地位。第一,女儿同她们的兄弟一样,均是父精母血所诞,自当同儿子一样也可顶门立户,继承宗祧,传承香火,位列族谱,即使嫁人,仍为其父母守孝三年。其子女亦可随同母姓,此例北秦时有之,谓之女户,今可重行此例。其二、女子当同男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凡宗族分田产时,女子当同男丁一样可分其田。女子继承的田产家业及其嫁妆均为其私产,即使嫁人,亦与其夫家无干,只传其子女或仍还其父母,若夫家侵占,按夺产罪论处。其三,许女子和男人一样可走出家门读书识字、做工经商、从军从政,且年满二十方可婚配,未满二十,父母官府一概不可逼迫其嫁人。”

“只要能做到这三条,不出十年,百姓们便会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不再心心念念的要生儿子,那些女婴们也不用一出娘胎就重入轮回。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男多女少,无妇可娶的旷男危机,诸卿以为如何?”

底下的群臣顿时就炸了锅,礼部尚书头一个不乐意,抖着胡子大声道:“娘娘,这男尊女卑,乃是几千年传下来的祖宗家法,如何能不尊古训,竟让位卑者同尊者平起平坐,甚至来抢男人的饭碗,这,这简直就是不守礼法,不尊古制!”

采薇坐得久了,腰有些酸,索性站起来道:“你既然同我讲古,那咱们就好好说道说道,近几千年来固然是男尊女卑,可是再往上头走,五千年前呢?史书上可是有载,上古之时为均为母系氏族,时人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族中一应大事均由女子决断,实行母系继承制,男子们或走婚,或嫁给女子为妻,从妇居,其子女均随其母姓。这也是为何这姓氏中的姓字是女字旁,而不是男字旁。至今在云南的摩梭族人还是过着这种男不婚、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重女不轻男的母系氏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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