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空间之神医仙妻 第64节(1 / 3)
如果萌玉真的是被人丢了,被江怀玉同学的父母捡回来,那他们的确对她有救命之恩。但从人家母亲身边抱走,那就不是恩,而是仇了。
毕竟谁愿意离开亲生母亲身边呢?没听说过有娘的孩子是个宝,没娘的孩子是根草吗?
萌玉接着说:“第二,蔡英弟说的江怀玉父母养大了我,我觉得有些出入。
因为,我们村里的人都知道,别的孩子三岁还没走稳,但我三岁就已经开始干活,五岁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包了家里绝大部分的家务活:洗衣,做饭,喂鸡,带弟妹等等。
所以,他们顶多是养我到五岁,五岁起,我名义上是江家的家庭成员,实际上是一个一个丫头的地位。作不好事,就会挨打骂,还经常不给吃饭。
有一次,我没有饭吃,就去采了一篮猪草给下屋的婶子,换了一碗饭,被养母发现,打翻了我的饭,还把我吊起来打了一顿。从此,我家务又增加了讨猪菜一项。
做不好事,不仅仅是不许吃饭,有时候还不许回家睡觉。
我睡过生产队的鸭场,猪场,但更多时候,我从窗户爬进生产队的仓库里睡。
你们吃过虫子吗?我吃过,我吃过蚂蚱,我吃过豆虫,吃过蛀虫,凡是我知道没有毒的虫,又能填饱肚子的虫,我都烧来吃。
你们吃过生鸭蛋吗?我吃过,有时被养母赶出去,我睡在生产队的鸭场,就偷鸭子刚刚生下的鸭蛋吃。因为是偷来的不敢生火,就只能生吃。
就你们吃过生谷子吗?我吃过!因为,睡在生产队的仓库里,肚子饿得厉害,只能抓起生谷子剥皮生吃。
我比江怀玉只大一岁,但是,从小到大,我带着她玩,她哭了,我按打按骂,她的衣服是我洗的,她在家里吃的饭是我煮的,甚至,她早上起来的洗脸水也是我端的!
就连来到高中了,她的脏衣服,也是我帮她洗。相信这一点,跟我们同一个寝室的同学应该看得到。”
同学们没想到,萌玉在江怀玉家居然过的是这种日子。
这哪里是养女?妥妥的就是买了一个丫头啊。
不对,哪怕地主家的丫头,也没有这么苦吧?
辩解中
萌玉继续说道:“哪怕是地主家的丫头,也是要给饭吃的,但是,我在江家却经常挨饿,他们总能找到借口不让我吃饭。
38班的章水玉同学见我挨饿,经常给我饭吃。还有村里五保户张大娘,也不时给我一点吃的。尽管这样,我还是经常挨饿,那个时候的我,可是时常饿得面黄肌瘦。
我说的都是真实,大家可以去调查
所以,说江怀玉的父母养大了我,并不完全正确。如果我是江家女,那么我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如果我是一个丫头,我干活应该有工钱,但实际上,我没有女儿的待遇,连一个丫头的待遇都没有。我在江家从五岁开始干活,到如今干了十一年了,但我从来没有收个一分钱的工钱。”
众人已经开始痛恨起江家父母了。
“第三,蔡英弟同学说江怀玉的父母供我读书,这也不是事实。
江怀玉同学七岁就开始读书,但我长到十岁,依然没有得到允许读书。我找到生产队的队长,为了不产生新的文盲,影响本村的名誉,队长作主,才允许我上学。但是——”
萌玉说到这里,看向众同学:“你们谁从小读书是靠自己赚钱读的?”
众同学你看我我看你,没有一个人敢直承说,我是靠自己赚钱书的。
萌玉说道:“你们从小生活在自己亲生父母身边,不知道我这种不生活在爸妈身边的苦。
没错,江怀玉的父母同意了我读书,但是,他们提出了条件,家里的家务必须继续做好,而读书的学杂费用,他们一概不负责!”
“我捡过尼龙卖,三毛钱一斤,捡过废铁卖,三分钱一斤,我还采过草药卖。
每到秋天,我去采那种糖罐子,卖给收购站,每斤能得一毛钱。我的手上脚上都被糖罐子的刺划得鲜血直流。但我总是很高兴,因为,采个二三十斤,我就能收入两三块钱。
我要靠着捡破烂卖钱,供自己读书,原来要做的家务事我也一件都不能少做。因此,我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床,去讨猪菜,顺带捡破烂,七点半之前跑回来煮饭,然后吃了饭去上学。
中午,我没有回家吃,因为中午是我捡破烂最好的时间。
下午放学回家,我还得拿起竹耙去耙松叶当柴火烧,家里煮饭要靠着我耙的松叶来做。耙松叶的时候,顺便捡点破烂。
天黑了才回家,然后为一大家子煮晚饭。如果回来晚了,饿着弟妹,我也会挨一顿打骂,甚至不许吃饭。
靠着早上讨猪菜和下学后耙松针顺便捡到以及中午不休息时专门去捡的破烂,我才勉强供自己读书。
我为了少交学费,就只能努力读书,拼命跳级。所以,我十岁开始读书,十六岁就读到了高二。”
所有同学都没有想到,江萌玉的日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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