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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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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是一朵雪青,用淡紫色玉石雕成,十分雍容华美。

但刘若兰最爱却是那根墨玉竹簪,当下拿起试戴。

另外的一套刚好也是四件,只不过,是一套金身玉尾的荷花簪。

四只荷花簪,簪尾依次为荷花花苞,荷花半开,荷花绽放,和花落莲蓬出。

若兰也是看的爱不释手,拿着把玩了许久才放到床头。

“怎么样?还满意吧?”沈伯谦知道自己做的不错,但老婆这么捧场当然更高兴。

若兰连连点头,却没说话。

沈伯谦知道她的顾虑,低声道:“咱们俩过日子,咱们高兴就好,别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你别想太多。”

“我知道,可你是堂堂举人,若是因为我——”

“既然你老公我是举人,就不会那么容易被人欺负的,李家坪我是放心。

倒是生意场上,必然有人拿你女扮男装的事儿说道,你只管骂回去,不必留情,反正刘家生意如今遍布全国各地,他们想动你也没那个本事。

既然如此,嘴上的便宜也别被他们占了。”

“这我倒不担心,纺织是刘家命脉,关键技术都是你提供的,现在管的不是爹当年带出来的心腹,就是我一手提起来的人,外人想偷师,没那么容易。”

“那不就得了,技术在你手里,有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这个行当垄断不是长久之计,上次跟你说的,你可想清楚了?”

“当然,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担心。”

这下轮到沈伯谦不明白了,“既然你已经打算找同盟,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刘若兰白了他一眼,道:“我是担心他们在我这儿走不通,跑来烦你。你一个举人老爷,要是整天被一帮商户掌柜围着,那像什么话。”

“没事儿,真要来了,我就开客栈收钱营业,看谁熬得过谁!”

“噗嗤”一声,刘若兰笑了,困扰了她几天的问题也抛诸脑后。

是啊,那些人怎么能跟他比,加起来也比不了他一个小手指头。

爹说的没错,这个男人,是她两辈子修来的,也是老天爷赐给她的。

从前,她总是担心自己一个女孩,早晚无法支撑起刘家的家业。

可现在,她已近完全没了这方面的忧虑,有身边这个人在,她什么都不怕。

那些以为他是软柿子的人,等碰了钉子就会知道他的厉害。

当初他是怎么整治二姑那边的人,她虽说也顺势推了一把,但却从没想到他能做的那么的决绝,丝毫补给对方留余地。

不过,这种风格她喜欢。

爹娘总是感叹,说他这么一个好好先生,虽然本事大,但怎么会是大师说的异数呢?

毕竟,在爹上辈子的记忆中,再过些年可是要打仗的。

只有她知道,自己身边的这个人真正动起手来,是何等的缜密果断,棘手无情。

但,她还是喜欢,越来越喜欢。

婚前她从来没想过,身边这个人就像是个无尽深渊,看不透,摸不透。

乍一看来平平无奇,但却随时可以给你惊喜,甚至是惊吓。

上次娘带着他做的那对古怪香炉去青州府看自己,刚好遇上宫里来的人,一眼就看中了。

幸亏娘机灵,说这是姑爷给的聘礼,才没被硬拿了去。

自己花了五千两才把人安抚下来。

这并不是他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他最让自己佩服的是他的不争,以及对自己的信任和尊重。

男人在一起,最难的就是不争;

而男人对女人,最大的爱就是信任和尊重,就像他讲的那个故事一样。

第二天就是小年,沈家人也彻底的忙碌起来。

若兰也没闲着,带着蒋英和小妹在准备过年的用的各色礼品,盘算今年家里的收成。

小妹对这位嫂子那是崇拜的不得了。

一是因为算账,自打看了嫂子记得帐,她三天没敢出门见人,出来就要磕头拜师,后来就成了刘若兰的小尾巴;

再往后,知道自己管着的酒坊酿的酒经嫂子的手卖到府城了都,她的崇拜之情更是倍增。

一说起酒,沈伯谦也想起一件事,岳父大人挺喜欢喝酒的。

虽然如今“曲沈流觞”的出品比自己的好许多,但自己酿的到底心意不同,所以就打算起几坛子自己酿的酒出来,到时候跟年货一起送去。

在沈家混熟了的刘中仪一听,自告奋勇的说他要上山去起酒。

沈伯谦想了想,也行,问他知不知道地方,他倒也老实,说不知道,但星回大师肯定知道,他上山一问就清楚了。

沈家到山上的路就一条,他跟在沈伯谦也去了几回了,应该是没问题。

于是沈伯谦就点了点头,让他起了酒先交给四回放着。

结果,这人早上一出门就没消息了

一直等到吃完午饭,沈伯谦觉得不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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