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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1)(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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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夭今天一整天受了惊回来又没吃饭,任由诺顿把他绑在家里翻来覆去玩了大半夜,也是该饿了。

阮夭擦擦眼泪,用光果的脚尖踢踢少年裹着牛仔裤的大腿,他的袜子和鞋都被蹭掉了:我饿了。

小神父很可怜地跪坐在沙发上,理直气壮地要求红发混混给自己煮饭。

诺顿全身僵硬了一定有十分钟,他缓缓从石化状态里恢复过来,年轻英俊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点不好意思的颜色,他的手艺实在不是很好,平时都是自己随便对付一顿就是了,从来没有给别人做过饭。

他在冰箱里翻了大半天,为自己居然有一个如此贫瘠的冰箱偷偷生气。

火腿可以吗?番茄浓汤呢?少年别别扭扭地问他。

他可不知道神父有没有什么不吃的,看小神父这个瘦弱的样子,别是个素食主义者。

阮夭抱着一条毛绒绒毯子,他的神父袍被揉皱了,未免被粗手粗脚的年轻人弄破,他把黑袍脱下来穿上了少年的t恤。

现在的神父穿着大一号的上衣,两条光腿盘在沙发上,吸吸鼻子:好哦。

作者有话要说:

错误的养猫手法会导致猫猫讨厌你

y father,y lord(13)

阮夭早上起来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白软脸颊肉上都是一片被长绒毛毯捂出来的桃粉色,戳一戳好像会破开甜腻粘稠的糖水,过分长的眼睫懒洋洋地耷拉着遮住眼里一层亮晶晶的泪膜。

看向身下人的时抩丰候眼神都是空茫茫没有焦距的,好像一只被rua到失去灵魂的小猫咪。

抱着他睡了一个晚上的红发混混看起来脸色也不是很好,简直可以算是黑如锅底。

阮夭睡姿并不老实,诺顿幻想中和小美人睡觉应该是抱在一起亲密贴贴温柔的好像童话,然而实际上阮夭睡梦中战斗力和胆子都仿佛进化,对着诺顿一顿拳打脚踢,红发混混在黑城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劈头盖脸地揍成满身淤青,偏偏还不敢反抗。

小亚裔软绵绵又瘦的厉害,诺顿怀疑手里捏重一点坏脾气的神父就要送命。

为了泄愤他只能狠狠地张嘴在阮夭圆润肩头咬了一口。

咬也不敢用力咬,阮夭瓷娃娃形象深入人心,诺顿满心怒火也只敢用牙齿在那纤细肩胛骨上磨一磨留下一口清晰牙印。

就算是这样阮夭还是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一脸无辜地看向少年。

他可不知道自己睡着的时候对这个凶巴巴的家伙做了什么。眉头一挑只是觉得这个人脾气好坏,动不动就要咬他。

神父身娇肉贵,诺顿一时上头把人拐回来就要对他负责,天还没有亮就起来给他换衣服做早餐,像个任劳任怨的老实保姆。

阮夭困得迷迷糊糊硬生生被人捞起来吃早饭,觉得红毛混混比老妈子还要烦人一百倍。

一盘热乎乎的意面砰的一声放到迷迷瞪瞪的阮夭面前,吓得他后颈毛都要竖起来,一抬头看见少年威胁眼神,大概意思是觉得不好吃的话就把你炒烂。

小神父捂住屁股,嘤了一声。

他挑食又娇气,坐在餐桌上还不老实,用叉子一点一点挑出意面里面切得细细的胡萝卜丝。

我今天就会把你送回去。诺顿额头上冒出井字符,磨了磨牙威胁他。

阮夭啊了一声,瘪了瘪嘴,语气撒娇似的拖着轻飘飘的尾音:那好吧。

你这么失望是怎么回事啊?

诺顿觉得自己再忍下去可能会提前去见上帝,对上帝发誓,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好脾气的时候,结果阮夭无知无觉,还非要在人家雷点上蹦迪,说话黏黏糊糊地好像一团化开的棉花糖:你干嘛总是不笑呢,看起来好凶。

红毛混混是剧本之外的人物,阮夭不用保持那个色批财迷人设,便很容易蹬鼻子上脸,踩在临时饲主的脑袋上耀武扬威。

诺顿英俊深邃的眉眼本该是极其慑人的,但是某个亚裔小青年眨眨圆眼睛,他竟然奇迹般地咬碎一口白牙硬生生忍住了要把人炒翻的怒火。

他逼自己深吸一口气,沉默了半天,拧出一个有些过分狰狞的和善微笑。

阮夭抖了一下,下意识把叉子上的胡萝卜塞进了嘴里。

如果可以把情绪具象化的话,阮夭脑袋上现在一定顶着两只毛绒绒的发抖的兔耳朵。

诺顿替他把那只不知道踹到哪里去的羊皮靴捡回来,他这才发现鞋子好似泡过水,鞋面上都可怜地开胶了。

是了,海岛这样古怪的天气,一到冬天就阴雨绵绵好像永远不会停似的,听说神父们总是经常出门替人家婚礼葬礼各种宴会做祝福祷告,那么鞋子泡水坏了也是正常事。

诺顿就是觉得一个享受信徒供奉和教会补贴的神父也会这么可怜吗?

很快红毛少年忍不住想起昨天阮夭泪眼汪汪地说自己那个死鬼表哥,又骗钱又抢劫,拿了钱就去吃喝嫖赌得罪了人常常被打的半死。

想来阮夭的钱都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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