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上就落了一层水珠,她取出帕子擦了一下,雨水和着桂花头油的芬芳润湿了大半个帕子。
妙懿摘下头上风帽,轻启朱唇,道:“我们走吧,别耽搁了时辰。”
这也是她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那个人了。
暗如黄昏的天空瞬间被数条银龙撕裂开来,风夹着雨丝,裹挟着无数行人在街上乱窜,奔跑,忙着寻找哪怕巴掌大的容身之处,只为停下来喘匀一口气,得空抱怨一下这鬼天气。
车轮驶过沉积了雨水的坑洼之地,颠簸了一下,车里的主仆却似乎一点没有感觉到。身下的软垫,背后的迎枕,身上的披风都无法令人暖和起来。车外的雷声夹杂着雨声,不必浇在身上,光是听着就让人整个心都凉透。
李敬儒本打算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那里既风凉视野又开阔,谁知竟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他骑了马来,躲避不及,淋湿了半身,皱着眉叫来店家在雅间内支起了火盆烘着,又命书童将窗子关了,桌子往里挪了挪,端了壶热茶,就着点心自斟自饮起来。
他家搬离平郡的日子也不短了,想当年他年纪尚小,对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他觉得自家的宅子比隔壁梁家的又大又阔敞,母亲的衣着也比梁夫人的华丽许多,可父亲为什么还要对梁伯父那样低生下气呢?
他曾问过一次,父亲却瞪了他一眼,说小孩子懂什么。然后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道:“你爹我身为商贾,即便有泼天的富贵,若无权势做倚仗,说不定哪一日就成了惹祸的根苗。”接着又忽然疾言厉色的道:“今后你一定要用功念书,再不许只知道成日的淘气。将来李家的产业全都要靠你了。等你长大了,为父定会为你将梁大人的女儿娶来给你做媳妇,你不但要善待她,还要尽力容下一切岳家的作为,至少在你出息之前一定要百般隐忍;等你的儿子也长大了,中了进士,娶了媳妇,咱们李家才算暂时扎稳了脚跟。至少经过三代这般辛苦经营,咱们李家的富贵才有希望长长久久的守住!”
李敬儒当时被父亲的态度吓了一跳,却隐隐觉得自己将来会很艰难,至少不能再混玩了。当时他情窦初开,见寄养在家中的远房表姐林素月妩媚妍丽,不觉动了心思,再一想梁家小姐个子又矮又胖,像只矮冬瓜,哪比得上表姐半分?可是他畏惧父亲,又常被母亲拉去梁家做客,面子上不得不敷衍着梁小姐,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一听要去梁家就装肚子疼;后来被父亲识破,打了一顿板子后就再不敢装了。
后来他想出了个法子,和表姐两个哄着梁小姐玩躲猫猫,找机会将她支开;他则偷空和表姐幽会,吃她唇上的口脂。甚至还有一次,他拿着从外面偷买回来的画册,背着旁人,和表姐在山石洞里偷学了一回。当时表姐含羞带怯的表情,他这辈子也忘不了。
表姐后来被父母接走,听说是嫁了人,之后就再没了消息。某一日,他正在念书,却忽然被父亲抓去,狠狠的打了一顿。他那时候就隐隐觉得和素月表姐有关,但母亲却说不是,这件事就成了悬案,他也一直没有弄清楚缘由。等他这次养好了伤之后,家里也要搬走了,父亲渐渐将生意转移到了京城,他再也没有回去过。关于梁家,关于梁家小姐,关于表姐,他都渐渐失去了印象。
想那梁家小姐今年也该十四岁了,不知已出落得何种模样。想她竟然为了自己千里迢迢跑到京城来,像这样的一片痴心,他论理也是该见一见的。
他将茶一口饮下,露出了一个惯常使用的微笑。他低头瞧见身上天青五蝠捧寿团花织锦袍子上仍有水痕,有些不耐的命书童去叫店家再加些炭火,他要赶在佳人来之前整理好仪容,不可唐突了。
他在这里被炭火烘得昏昏欲睡,一辆马车却在临街上团团打着转。车轮陷在泥坑里拔不出来,马儿不停的用蹄子刨着地,曲胜推了半天的车,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也没拉动,反而被马蹄子拨拉了一脸的泥水。
怀珠半掀开车帘,大声问道:“还能动吗?”
曲胜抹了一把脸,吐了两口脏水,走过去道:“不行呀,得找人将车推出来!”他四处瞧了瞧,街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偶尔能看见一辆马车飞驰而过,对他的招呼视而不见。曲胜心中着急,想着跑去找人帮忙,却又不敢丢下小姐一人在此处,万一再出什么事可就糟了!为求保密,他连车夫都没用,特意亲自驾车,现在却连个帮手都找不到,真想抽自己俩嘴巴。
“小姐,咱们该怎么办呢?”
妙懿听怀珠这样问,也有些意外,心说莫非连老天都不愿意让自己与李公子见面不成?
“小姐要是怕误了时辰,不如先让我去跟李公子说明一声。”
听了怀珠的提议,妙懿沉思了片刻。就在怀珠觉得小姐不会答应,需要另想法子的时候,只听她说:“你拿了这个去,这样他不会不认的。”
润如女子肌肤的椭圆形玉佩递到了面前,怀珠的手颤了颤,一刻也没有犹豫的接了过去,塞入怀中。
“你告诉李公子一声,今日我不方便,如若他想见我,那就改日再约吧。”妙懿无力的靠在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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