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 第224节(2 / 3)

加入书签

等着他了。

见了法典,一帮工兵集体列队,给他敬礼,再握手,拉他进门去了。

据说这个国家大部分的男孩子都有军人情结,喜欢当兵,而女孩子,也喜欢找个兵哥哥谈恋爱。

但顾家三兄弟于军旅,原来并不喜欢。

小民穿军装,只是为了更好的开展科研工作,小宪就不用说了,他那种散漫的性格,根本受不了军人严苛的管理和作息习惯。

而法典,原本一门心思只想早点当民警,跑街道办案子的,但最近跑了一段时间的反间,就给反间工作的复杂和刺激性折服了。

顾谨以为他的理想还是当片儿警,但其实他磨拳霍霍,早就准备好去部队反间处施展自己了,

这夜他就在军工厂蹲守,待犬牌做出来,眼看天也快亮了,他独自一人,拿着犬牌,就去bill上校下榻的威斯特大酒店蹲守秋田犬,给他装窃听器了。

天刚亮,小民的假期结束了,该回药研基地上班去了。

大清早的,顾谨因为担心法典办事会出意外,早早就起床,就去照看法典了。

小儿子一夜未归,林珺也担心他,也早早起了床,正好给小民煎个鸡蛋,煮一杯牛奶,做一份瞎糊弄的早餐。

小民还不知道第二个阶段的实验开始后,多久能结束,而这期间,他是回不了家的。

半夏虽然是法典晒黑的,但这也暴露了林珺抚养半夏时的一个缺点,那就是,明明半夏是她唯一的女儿,可她对半夏,太过粗养,放养了。

从食物的安全性,到她出门时有可能遇到的危险,碰伤,磕伤,留疤,小民哪怕在部队时,也总是在担心,可林珺于此,似乎特别淡然。

虽然她一直说粗养,是为了让半夏长大后能够更好的独立生存,可小民于此是持反对意见的。

正所谓长兄如父,他自己意识不到,但他于半夏,是一种老父亲式的感情,看不得半夏晒太阳,想想她万一嗑了,碰了,留疤了,更加无法接受。

而且他是反对林珺把半夏培养成医生的,因为医生太辛苦了,他希望妹妹能学一些副课,比如钢琴,舞蹈和绘画,有助于,让她从艺术爱好中寻找到乐趣。

而且慈心厂虽然赚得不错,但林珺也太辛苦,正好现在小宪工资不错,顾谨今年也提了工资,小民目前在部队,一月能拿1500,所以他们家的男人们加起来,是能养家的。

这小子大清早的,就想跟老娘谈谈,让她给慈心搞个改制,把管理和经营整体交出去,一月在厂里拿点分红,再,他和小宪每个月给她一部分钱,让她专职在家,给半夏多报几门辅导课程,从上小学开始,专心陪着半夏。

当然,林珺是个事业女性,这话不好直说,小民转着弯儿,先说:“妈,孝顺父母是咱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现在工资还不错的,准备一个月给你上缴一部分,让你用来养家,做开支。”

按理,全世界的父母,听说孩子准备给自己一部分钱,都会很开心,也会乐于接受。

可林珺偏偏就不,她说:“你想给妈妈钱,妈特别开心,但是妈妈自己有钱,就不用你的钱了,你自己留着花吧。”

出师不利,小民有点头疼,想了想,他又说:“妈,父母最疼爱的孩子,长大以后肯定会比别的孩子更加对父母好。被疼爱的孩子,会加倍的孝顺父母,对吗?”

他其实是想说,他们三个是男孩,养糙点没关系,但半夏是女孩,林珺养精细点,更疼爱她一点,等她长大,就会比他们三个更爱林珺,这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作为母亲,林珺难道不想要女儿更多的爱?

小民觉得从这个角度劝,林珺一定会听。

可他再聪明,嘴巴再能言善辩,毕竟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年青人,而林珺,四十好几了,于世道看得也更透彻。

而小民的这个观点,恰恰是跟现实相反的。

林珺笑着跟儿子说:“小民,咱们的老祖宗有句古话,叫棍棒底下出孝子。前些年妈妈出诊,走过很多人家,就妈妈所见,被父母偏心,宠爱的孩子,大多都不孝顺,反而,最孝顺父母的,大多是被父母最嫌弃的那个孩子。”

小民毕竟一直长在西方,于国内的人情世故钻研的没那么深,立刻说:“不可能,父母给予那个孩子的陪伴更多,那个孩子就更爱父母才对,因为爱是相互的。”

林珺笑着摇了摇头,说:“你还小,见识得太少,等你长大你就知道了。”

看时间差不多,该去上班了,小民也顾不得绕弯子了,干脆说:“妈,我和小宪都参加工作了,以后可以给你一部分钱,在慈心厂,哪怕您不参与经营,凭股权也可以分红的,您别再上班了,专心在家照顾半夏吧,我知道您想培养她做个医生,但做医生太辛苦了,我反对,我希望她能多学点艺术类的副课,将来也不需要她去从事某一行,特定的职业,而是,能够尽情的享受生活,领略生活的美好。”

丈夫都没有因为林珺的工作而碎嘴过,倒是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