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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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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易翡,她都感觉很悲伤。

有个名人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

如果此时电线杆下坐着的只是一个瘦巴巴脏兮兮的流浪汉,金小楼可能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可现在电线杆下坐着的是易翡,他有着逆天的颜值,他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王巨星,他应该站在在星光闪耀的舞台上,而不是拖着一条残腿,倚坐在光秃秃的电线杆下面。

金小楼在易翡面前蹲了下来,把十枚银元依次慢慢放进了吉他盒

易翡问道:“你要听什么歌。”

金小楼摇了摇头,“我不想听歌。”上次被易翡的歌声迷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不想再经历一次。

易翡低垂下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那你要什么?”

这小弱受的范儿,金小楼实在hold不住,连忙道,“我不要什么,就是钱多花不出去,再见。”

“林娇过得好么?”

“什么?”金小楼停住了脚步。

易翡重复道:“林娇她过得好么?”

金小楼:“你怎么知道我见过林娇。”

易翡:“你在叶良辰的车里,我见过。”

“我只见过她一面,林娇她……”金小楼顿了顿,“你想听真话吗?”

易翡:“这是自然,无论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能接受。”

“那天她穿着纯白色的裙子,披着一个白色动物毛皮镶边的披风……”金小楼从脑海深处把自己对林娇浅薄的记忆全都挖了出来。

易翡的眼里藏着深沉的悲痛与绝望,“除了演戏的时候,她从来不穿白色的衣服,也从来不会哭。她喜欢笑,喜欢打篮球,生气了也不会撒娇,只会去砸沙袋。”

金小楼很怀疑,他说的林娇,是她见过的那个林娇么?

在她的印象里,林娇是一朵弱不胜衣的小白花,那一双眸,欲泣还诉,就连声音都是柔弱的,分明是个对叶良辰爱得不能自拔的苦情戏女主形象。

易翡:“你能帮我个忙么?”

金小楼:“什么忙?”

易翡:“麻烦你替我传一句话,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 劝和or劝离

对帅哥总是很宽容的金小楼,迷迷糊糊就接了一个传话的任务,直到把车开出南城门,她还在思考,自己是不是被易翡的天赋异能蛊惑了?

不管了,反正自己已经提醒过他了,想见到林娇是要碰运气的事情,不能对她抱太大的希望。

外城的大马路旁,金小楼开着车龟速行驶,在摆摊的人群里寻找周老先生。

她带那么多粗盐过来换银币,就是想从周老先生那里买点古董,也不知道他最近有没有淘到什么好东西。

外城的治安管制比内城差远了,高胖子早已提醒过她,练车在内城里打转就好,如果出了内城,就尽量不要离开车子,否则车子很可能就被别人开走了。

所以金小楼没有下车,开着车子在城门附近转了两圈,还是没看到周老先生的人影,反而因为车速过慢被同样开车出城的异能者暴躁地骂了一顿。

转了好几圈后,还是没能看到周老先生的人影,便失落地驱车回城了。

末世就是这样,今天熟悉的人,明天就不在了,或许是因为换个地方讨生活了,或许是因为——死了。

金小楼的心情有点沉重,不是为了没能买到古董,而是在为周老先生和他的两个孙女担心。

这样异兽横行的末世,连飓风小队里刀疤、光头那样身强力壮的成年男人都活得那样艰难,更何况一个拖着两个年幼孙女的老人家。

这一刻格外多愁善感的金小楼,驱车路过易翡的时候,甚至都没心情再次欣赏一下美男的美色。

从异世界回来后,金小楼草草地给自己下了一碗挂面,加了一把青菜、一个荷包蛋、两勺香菇肉酱,算作自己的晚饭or夜宵。

专家都说,吃饭就要专心致志地吃,不然会消化不良。

可金小楼吃饭慢,如果吃饭的时候光吃饭,她总感觉自己浪费了大把时间。

上学的时候她一般吃饭一边背古诗,现在嘛,金小楼掏出手机,准备看点小说或视频当下酒菜。

打开手机的小说收藏夹,发现自己昨天定制的那五篇小说全部都更新了,便点开小说一个一个看了过去。

同样题材甚至同样走向的小说最考验作者的功力,这五篇小说中,有的文艺、有的逗比,有的让人忍不住一直追下去,有的让人一章弃。

譬如其中有一篇小说,开头第一句就是: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有钱,为什么我会是xx集团的总裁,所有接近我的人都是为了我的钱。我宁愿只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生,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普通爱情。

金小楼没有只看一句话就放弃了这篇小说,因为她天真地以为这是篇逗比文。

然而看完了后,金小楼不得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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