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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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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情侣成佳偶,一对妙龄结玉缘。

卫乐取下专门写金字的笔,写下了一对喜联。

“是,小的记住了。”

子浩见卫乐没有怪罪他,这才抬头看他写的喜联。

“少爷的字越发的好了。”

他的字也不错,却不能和少爷相比,感觉里面总少了一些什么东西,不如少爷写的字看起来舒服。

“你也可以,我并没有禁止你练字。”家里的笔墨都是随便大家用的,金管家虽然给他们准备的笔墨只是一般,但用来练字却是足够了。卫乐现在用的笔墨纸全是上用的,这些东西都是皇帝派人送来的,皇帝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忘年交。

这些也就算了,皇帝还送了卫乐一件大红色的斗篷,是用火狐皮的毛制的。这样一件斗篷,也不知道需要多少件火狐皮才能制成,价值肯定不用说,不过卫乐暂时一次也没有穿过。

一个大男人穿火红色的衣服,感觉好奇怪啊!又不是新郎,更不是寿星,也太花了点。

除了衣服卫乐大部分只穿上等细棉布制的外,别的东西他倒没有收起来,像这书房里用的,早就鸟枪换大炮,全是上用的一等货。卫乐甚至还有一块李墨,也是皇帝赠的,他自己也没两块就分了卫乐一块,上面还刻了一行小字,也正是这行小字,让卫乐对皇帝越发的随意,两人形成了这种损友式的忘年交。

“但是小的写出来的字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子浩自己也弄不明白,但就是不满意。

“把这个拿去晾起来,然后你来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卫乐搁下笔,擦了擦手走到一边。

“是。”

子浩晾好喜联,走到书桌前,拿起刚才卫乐用过的金笔,在白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卫乐走过来看了看,笑了。

接过笔在旁边落下: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两行字并例在一起,一眼就让人看出了不同。

前一行字略显弱势,甚至带着一丝不自信和自卑。

而后一行则是圆润大气,并且着有非同一般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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