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3)
陷阱还原后,卫乐这才背着他采的野菇和猎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卫乐又背着不算轻的猎物,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
好在这条路也是猎人们常走的,比起其它地方要好上许多,起码小心一点就不会摔跤。
与卫乐家相距五百米的地方则是村子里老猎人李大海的家,因为年纪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猎,平时靠着家中的两亩田地和帮人硝皮子过活。
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酬劳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毕竟硝皮子也需要几样药物,花下来也得十来文。本来想直接给他四十文钱的,可李大海馋兔子肉了,于是就换成了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李大叔,羊杀了你再割条腿去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只是羊皮我需要,攒上几张回头做衣服呢!”卫乐把野羊抱出来,李大海直接接了过去,摆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卫乐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牵出骡子驾好车,往镇上去了。
活着猎物比死去的值钱,三只野鸡少说也得有九十文钱。死野鸡只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只值四十文。
这死与活就相差了十文,哪怕只有十文也是钱啊!卫乐不会跟钱过不去,正好他要去镇上买点盐,这野羊肉要先腌起来风干,不能会坏掉的。
这时他就很羡慕小说中的主角,随身空间什么的不要太方便,东西放里面居然都不会变味,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冰箱都不能完全做到这点,很多东西放久了也会变味给你看的。
虽说羡慕,却也只是羡慕。他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不是谁都有机会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贪心。
去到一家酒楼,因为野鸡活着,正好有一大户请客,其中一道菜就需要活着的野鸡。酒楼正为难着呢,卫乐就上门了。
掌柜一高兴,这野鸡每只就多算了十文钱,卫乐拿着一百二十文放进怀中。
“多谢掌柜。”
十文钱也是钱,半斤肉钱呢!
“好说好说,回头有活的都送来,还按照今天的价格。”
反正这野鸡经过他们大厨的手,买出去的价格不知翻了多少倍,不过是多十文钱,他还是能做主的。
“好,掌柜放心。”
卫乐也喜欢大方的人,这家酒楼不错。
他今天因为上山并没有穿儒衫,而是和普通平民一样的短衣,所以掌柜的也不知道他真实的身份是个秀才,还以为是个刚进山的新猎人。
不过这新猎人本事可不小,能捉到活着的猎物。要知道这打猎最难的地方就是让猎物活下来,毕竟猎物也是会反、抗,经常九死一生。
卫乐拿着钱去挂着大大盐字的盐行买盐,古代的盐不能私营,所以这盐行一般都是官家在经营。
买了几斤盐,因为数量多,盐行的人就问了。
“官爷见谅,小可上山打猎,打了一只野羊,这肉啊吃不完,总不能放在哪里坏掉吧!所以小可买盐回去腌上风干,可以保存久一点。”
卫乐拿出二十文钱偷偷递给对方,盐行的衙役便笑开了花,这人有眼色。
“行,只要你不是拿去私下贩卖,这盐不超过十斤随你买。”
让伙计把盐给卫乐装好,虽然镇上的盐行较小,平时也多少有些油水。二十文是不多,但就镇上这个地方,这点钱普通人家却能称上一斤多肉了,不算少啦!
“多谢官爷。”
卫乐拱手,付了钱背着盐走出门。又出去了几味调料,这才驾着车回家。只是今天赚的一百二十文钱全都用光了,真是左手进右手出啊!
好在这盐可以用上许久,这样一来未来一段时间这盐的开销可以省下了。
回到家,看到李大海提着东西过来,原来他已经把兔子和羊杀好了,就连肉和内脏都处理好了。而皮子还得等上一阵子,暂时就放在李大海家了。
“李大叔,要是不介意的话,这内脏你就拿回去吃吧!”
有这么多肉,还有一只兔子,足够卫乐吃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李大海笑眯了眼,别看这里内脏不多,也够他一人吃上两顿了。他没有妻子没有孩子,孤孤单一个人生活,凭着两亩下等田地过活。要不是年轻时存了两个银,现在日子更难过。
唉~~
看着李大海的背影卫乐叹气,现代的老人好多日子都算不上好过,更别提古代的老人了。
李大海怎么也说是帮过他的人,或许他需要一个看门的人,也不知道李大海同意不同意?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几十文钱,虽说少了点,但在乡下已经很不错了。包吃不说,住的地方可比李大海家那两间茅草屋可强多了。
“回头找他谈谈。”他住的地方大,平时一个人干活很是耽误时间,有人帮衬着他也能轻松一些。
把切好的羊肉和骨头用盐腌好挂起来风干,又把砍成块的兔子先是用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