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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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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立刻死了都不冤的。

我该怎么做?

杀了他们,一劳永逸;或者按照原计划,然后自己跑路?

这时,沈兰道:“好心的提醒你一句,那毒液太少,所以毒性变淡,最多可以麻醉他们一个小时,速战速决哦。”

我看了看被捆成粽子的四个人,试着拿出匕首在其中一人的脖子上划拉,脑海中甚至非常清晰的想象出了匕首割开脖子,血液四溅的情形,但最终,我发现自己还是下不去手。

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也不属于也别凶恶的那类人,杀人这种事情,对我来说,真的会有相当大的心理阴影。

沈兰见此,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道:“我真不知道,像你这么普通的人,为什么会得到谭刃的另眼相看。”确实,我这样的人太普通了,街上一抓一大把。我们有热血,有冲动,会愤怒,会心软,心中总有一根名为底线的东西绷着,它使得我们不敢做出任何出格的事。

大部分的人,在这根线的框架之内活动,而那些超过这条线的,他们要么大奸大恶,要么大富大贵,要么大仁大义,要么大智大勇……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被困在这个圈子里,杀人这件事情,对于沈兰这些人来说,是那么轻而易举,家常便饭,但它却足以让我在拔出匕首,抵在人脖子上时,肌肉发抖。

深深吸了口气,我道:“我就是个普通人,有时候,我其实还挺羡慕你们的,快意恩仇,没人敢招惹;但每个人都有他羡慕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不是每个人最终都能到手的。人这一生,总有那么些东西,是只能放在心里羡慕的。”

沈兰闻言,若有所思,突然道:“其实在第一次见面时,我也羡慕过你。我没有朋友,而你却有两个愿意同生共死的兄弟。有些东西,沾染上了,不是你想放下就能放下的。”

她微微沉默片刻,又加了一句:“或许,你现在的决定是对的,错的那个,大约是我。”说完,她转身离去,走路依旧婀娜多姿,妩媚的红裙在夜色中远去,随后她挥了挥手,背对着我说道:“希望以后再也不见,一般见到我是不会有好事的。”

虽然这女人曾经用阴尸虫折腾的我满地打滚,屎尿齐流,狼狈不堪,让我每次想起来都恨不得咬死她。但此刻,我发现自己的心已经平静了,但愿如她说的,还是再也不见的好。

紧接着,我和狸猫上了车,我坐在驾驶位上开车,一边开车一边道:”内丹就在车上对吗?那玩意儿太小,你自己找。”事实上哪里需要我补这一句,狸猫已经瞄准了一个装备包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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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我开着车,一踩油门上了国道,并没有调转车头朝深圳的方向,而是继续往湖南的方向开去。之所以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是往回开,靠近城镇,并没有太偏僻的地方,而且监控器较多,容易出事;二来,我没有杀人的打算,如果将他们扔在往深圳的方位,无疑会成为事后他们追查我下落的线索,与其如此,不如给他们造成一种错觉,即我不是粤地的人,而是川湘人士。

开出了二十多分钟左右,已经看不见城市的灯火了,粤湘交界地多山川,一路上要经过许多的隧道,出了隧道,还有高架桥,巨大的石柱,架空的道路,无一不在彰显着人类卓越而惊人的创造力。

此时已经是黑夜了,由于不是节假日,所以国道上车流并不多,两旁都是大山,时而会穿过一些沟谷,一口气开出了四十多分钟,周围群山环保,黑黝黝一片时,我将车子停了下来。

车上的狸猫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内丹,吞下去了,整个猫都蜷缩成一团,发出一种极其有规律的呼吸声,眼睛闭着,怎么叫也叫不醒,我也不清楚它们精怪的事情,便没有打扰。

趁着国道上一片漆黑,我将那几人拖着,挨个儿拖到了路边深处的杂草丛里。干完这一切,这帮人似乎快醒了,我看到水雨霜的手指动了一下。

我立刻决定赶紧走人,但我刚转身,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儿。当初她让冯鬼手解开她的衣服,冯鬼手看完后,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她衣服里到底有什么?

我有些好奇,见周围没有一丝车辆灯光靠近的痕迹,便暗搓搓的转身去解水雨霜的衣服。当然,我没想占她便宜,是爷们儿就要靠自己的魅力吸引女人主动靠过来,暗搓搓占人便宜这种事情,实在太掉身价,太屌丝了。当然,这话不是我说的,是谭刃说的。

解开水雨霜上半身的衣服,我打着手电筒仔细观察,突然发现,她锁骨下的位置,竟然有一个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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