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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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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让伊扎换我,这比抬石头还累。”他受不住了。

夏枫笑道:“有多少人了?”

邦克拿出名册,直接看总数,答道:“三十二个男工,四十八个女工。大人所说的一班需要五十个人,加上杂工,至少要两百人,还差得远。”

“哪远,只差一半多点,你再坚持两天就好了。如果让伊扎出去,外面的流言又得换,说不定会引来一帮跟他一样的人来。你还闲我们作坊不够招摇?”

邦克想到伊扎那张小孩看了就会吓哭的脸,的确如她所说,到时招进一群一群那样的人。邦克突然打了个冷颤,还是算了。

萝呼多又问夏枫一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为什么只收眼神清澈的工人?您看我的眼神干净吗?”

夏枫扶额,“干净,因为你品性端正。”

萝呼多来了兴趣,“您再多讲讲。”她只差捧包南瓜籽儿坐着听故事了。

“闲得吗?”

“喔唷,您就说说嘛。”

夏枫也是个半吊子,简单告诉他们:眼神混浊一般是指白仁不够白,含有杂色,泛黄泛红或者泛青;不是因纵欲过度的导致肾气亏损,就是因传染性疾病导致肝上有病。把二者招进来的后果一样,都是没啥大力气的人。

夏枫本想补句一句:从大明的五术之“相”“医”二学上来讲——目浊必心邪,此人乃心术不正之人。可是又想到姚敬隋,那厮当真一点也看不出来。闹出了好色的烂名声,眼神却异常明亮,所以这说法也不是绝对准的。

相术本就是一门统计学,总有个别特例吧,说不定他有补药滋润也未可知。夏枫是这样说服自己的

邦克招了几天工,厨房就紧了几天人手。夏枫正愁着呢,竟有老朋友上门了。

幸亏邦克招工的帐蓬搭在街上,看见他们的老朋友胖大汉被挤得浑身湿透,他一个劲儿往前冲,周围工人都在高声骂他。邦克赶紧把他拖进门来,不然他肯定会被侍卫打走。

夏枫的嘴巴足以放进一颗鸡蛋:“巴依大叔,你怎么成了这副样子!”

“哎哎哎,千万别再叫我大叔,您现在是贵人。”巴依赶紧说道。本想扶扶自己的头巾,发现头巾只剩下巴掌大一块布耷拉在头顶,他不好意思地放下手,叹道:“一言难尽。”

☆、 【】

夏枫纳闷不已:旁遮邦跟德里不远,怎会有强盗,还是官兵扮的?

巴依连声问她,“你知道那是什么香料吗?”

“啊?”夏枫回过神,随便应道:“沉香?”

巴依脸色好难看,竟然被她一猜一个准,他重重捶自己的大腿:“是啊,上好的一块沉水香,价比黄金呀。可惜了,可惜了。”

的确好可惜,产沉香的阿萨姆邦现在还不是莫卧儿的地盘,平民能拥有一块差不多可以作传家宝了。但是那么浓烈的香气,你放在屁股底下就能掩盖吗?夏枫真不知道怎么说他,下意识离他远了点,巴依大叔真的好臭啊。可又忍不住继续问:“那些人只抢值钱的东西,别的东西不感兴趣?比如劳力。”

“不,还抢女人。幸好艾米辛怀孕了没跟来,不然”

夏枫正色道:“大叔,你确定是官扮匪?”

“我当然确定,去年从坎普尔跟着商队回家,遇到过真正的劫匪。我们仗着人多势众,把他们吓跑了。这次我也是跟着商队来的,恐吓不但不管用,那帮人还扛出三把火绳枪来。当时,所有男人都给吓趴了,如我一样走南闯北的男人心里都有数,那就是官兵。劫匪可没那么健壮,再说德里附近他们敢来吗?”

夏枫猜到是谁了,手心开始发汗。她的穿越果真给阿克巴添了大麻烦,如果不是因为把姚敬隋关在莫卧儿不让回去,他也不会帮亚格拉斯,没有他的钱财,叛军估计早已被灭。现在阿克巴在南边收复失地,他的妹夫却正在德里周边闹啊。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唉!”夏枫叹了一口气。不能干等着,她要去前线见见唐轩之。久攻不下,如果不是钱的问题,肯定就是遇到大难处了。她过去就算帮不上忙,也得想办法提一提德里的情况。不然,等阿克巴回来,他的乳兄兼妹夫,早就把德里搞得一团糟。

虽然电影中阿德哈姆卡罕是被阿克巴从高处残忍地摔了次,活活摔死的,但保不齐不会出现变数。

“大叔,你从家里过来用了多长时间?”

“二十多天,要不是耽误十八天就到了,怎么,要赶我走?”

巴依一脸不满,这点让夏枫很开心。他没有因为自己地位不同而变得客套,还是以前老样子。笑道:“哪有呢,我是不想让大叔急着回去,家里的艾米辛姐姐有公公婆婆照顾,你就留在德里帮我。等帝军回来之后,你再走,我很怕路上不安全。”

“对啊,我本就是这样打算的。”巴依真是不客气。又道:“这也奇怪,帝军怎么三个月都没把亚格拉斯弄死?”

夏枫眉头一紧,连巴依都觉得不合常理,肯定是知道两兵实力悬殊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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