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3 / 4)
想利用你打开刘鑫的保险柜,对么?”冯斯推断着。“这个臭小子一向奸猾隐忍。”
“我本来以为他会杀死我,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告诉我,他妈妈认为我的附脑很有用,应该留下来。他的妈妈,也就是你妈妈,是么?假装淹死的那个?”
“是的,她并没有死,”冯斯一提起池莲就觉得心里百味杂陈,“不说她了。那么池慧得到了刘鑫的那些资料?”
黎微点点头:“是的,他把大部分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比如刘鑫在那次雪崩中发现了雌鼠,并且偷偷带出藏区,不料巨鼠却在离开藏区后很快失踪了,至于为什么会到哈德利的手里,就谁也不知道了。他很不甘心,利用他的财力进行追查,终于初步查到了一些魔王世界的蛛丝马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守卫人。这个守卫人就像伊甸园里的毒蛇一样诱惑着他去追寻那种力量,甚至用我来做实验……”
“是一个胖乎乎的姑娘,是么?”冯斯问。
“刘鑫没有具体说明,但对我来说,是谁都不重要了。”黎微说,“我能肯定的是,魔王的世界摧毁了我的生活。我被移植了附脑了,成了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刘鑫肯定不是那个记者杀的,而是在追求力量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所以池慧劝我和他合作,我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所以你为了复仇,宁可杀了我?”冯斯只觉得心里充满苦涩。
“不,他说过,妈妈不允许他杀你,相反,还命令他帮助你完成一个所谓的‘进化过程’。”黎微说。“我看得出来,他说的是实话。他真的很恨你,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可以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所以他对于受命于母亲而不能杀你这个事实充满沮丧。”
“也就是说,这一切其实是妈妈安排的?”冯斯喃喃地说,“妈妈知道我的蠹痕是什么?她也和鼠兄一样,想要激发出我的力量?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就要靠你自己发掘了。”池慧不知何时重新回到了门口。“如果你有命去发掘的话。”
冯斯一愣,正打算发问,忽然脑袋上被池慧的蠹痕重重打了一下。他晕了过去。
二、
头好痛。池慧这孙子下手还真狠,简直没有半点兄弟情分。
冯斯胡思乱想着,慢慢从昏迷状态里恢复过来,还没睁开眼睛,他就感觉到了一些很不妙的事情——他的右脚上套着某种坚硬而沉重的东西,像是脚镣。
不止头痛,被池慧扇了一耳光的脸也在疼。冯斯诅咒着毫无兄弟情的池慧,勉强睁开眼皮,当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后,他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老子这辈子真是和疯人院有缘啊。”他哼哼着。
他发现自己正被关在一间阴暗而肮脏的房间里,右脚果然套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金属脚镣,脚镣上的大锁坚硬结实,铁链的另一头钉在墙根上。只需要看一眼,他就知道,无论是套在自己脚上的脚镣,还是墙根的固定处,都绝对不可能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弄开。他紧跟着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丝毫信号。
冯斯只能先打量一下房间的状况。这个房间形状狭长,有点类似军营里的宿舍,忽闪忽闪的日光灯照亮了靠墙摆放的一溜大约十来张布满尘土的床,他自己此刻就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不过脚镣很长,让他可以跳下床,在屋子里走上几步。
他首先走向了另一侧的墙壁,因为那边有一扇门,而且门是打开的,但脚镣的长度只能让他刚刚好走到门口。他不得不趴在地上,才算勉强把头探出门,可以看到门外的墙上钉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牌子:重症室。
而从门口向两边张望,可以看到一条黑暗的长廊,长廊一头是被一堵墙封住的死路,另一头有向上的楼梯,但由于楼梯拐了一个弯,所以看不见到底通往何方。
冯斯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地方,应该就是魏崇义所经营的这家疯人院的地下室,看来是用来关押重病患者的,所以叫重症室。由周遭的环境器物可以看出,这间所谓的重症室,条件糟糕之极,与其说像病房,不如说像监狱。
这倒并不奇怪,他也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报道,很多条件较差的农村人都无力照料家里的精神病患,迫于无奈往往只能采用铁链、铁笼之类的极端手段。魏崇义虽然开了这家号称的精神病院,想来人力物力资源都严重不足,对待较为危险的重症患者,恐怕也只能如此了。
比较倒霉的是,在这样的地下,没有手机信号,那可谁也联络不上了。
“喂,兄弟!池慧!小道士!你在哪儿?”冯斯扯着嗓子大喊,但除了自己的回音外,他没有得到任何回答。池慧似乎是把他锁在这里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冯斯只能拖着沉重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晃了一圈,又到门口探头探脑了一阵子,他发现了两件事:其一,整个地下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其二,整个地下室里不只他一个生物。
就在走廊中央的天花板处,吊着一个铁笼子,一直追随着魏崇义的黑猫金刚就被关在铁笼子里。它看上去十分烦躁,在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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