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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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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进城去了,好像是有个老战友的儿子结婚,他们回去喝喜酒。不过老爷子说了,等着,过几天他们还会回来的。

农村里的男人们喝酒都厉害,敬酒劝酒什么的都很凶猛,林思泉根本不往那边凑。按说她才是出钱的老板,应该由她陪着喝酒的,但是她一个女人,真要坐到酒桌上反而那些男人不自在了,所以她干脆就跟家人一起吃饭,陪酒什么的就交给爸爸和哥哥了。

嗯,有个哥哥真好!林思泉看着那边被人围着劝酒的哥哥,不厚道的笑了。

至于范祁,则更没人跟劝他喝酒了,他天生自带高冷范,怎么看怎么都是大老板的派头,村里人对他毕恭毕敬的,保持距离,没事根本不往他面前凑。虽说他在村里也待了几个月,还经常对村民们挤出一丝温和的笑脸来,但是人缘至今不佳,村里连个敢跟他开玩笑的人都没有。

林思泉经常笑他,天生就是总裁的命,保持高冷就好,让下面的人把他高高的供着。

“来,你喜欢的鸡翅膀。”范祁给她夹菜,自从昨晚两人滚过床单以后,他看着她的眼神不由自主的就甜腻起来,时时都想着照顾她,宠着她。

“不想吃。”

“怎么了?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吃鸡翅膀的吗?”

“啃完手脏。”

“没事,吃完我给你擦。”范祁夹着鸡翅膀喂到她嘴边,林思泉经受不住诱惑,啊呜咬了一口。

真香啊!她家养殖场的小公鸡,炖上一锅木耳,喝汤吃肉,那味道简直绝了!

“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鸡翅膀鸡爪子都是你的。”范祁把两只鸡翅膀两只鸡爪全部给她夹到了碗里,这幸亏是家里人坐一桌,这么夹菜没关系,要是有外人在,哪好意思这样啊?

林思泉从小就喜欢啃鸡爪鸡翅膀的,在她们家乡,还有一个说法,吃鸡翅膀的姑娘会梳头,吃鸡爪的男人会找钱。所以每年三十晚上的那只鸡,在她们家,都是思远吃鸡爪,长大了多多的挣钱,她吃鸡翅膀,会梳头会打扮就好。

嘻嘻,现在哥哥不在,鸡爪子也便宜她了。林思泉啃的不亦乐乎。

范祁在一旁把她伺候的周到,除了殷勤的给她夹菜,又替她盛了一碗鸡汤,怕她烫着,还一直在小心的吹凉。

两孩子这么甜蜜,氛围都不一样了,家里的大人们能没看出来?

何外婆跟刘春燕心里都高兴的不得了,心里琢磨着,等客人们走了,一家人坐一起好好商量商量,俩孩子什么时候把婚事给办了?

两个都是好孩子,她们早就同意他们的关系了,要是今年能结婚,再给她们生个胖娃娃,那日子可就美了。

何外婆笑眯眯的喝汤,看着林思泉的眼神都是慈爱的。

而刘春燕呢,丈母娘疼女婿,看见范祁在那伺候思泉,被她指使的来来去去的,自己都顾不上吃饭,马上就说话了:“小祁,你坐下吃饭,别管她,那么大人了,自己张罗,想吃什么自己夹。”

“妈,我是在自己吃,范祁非要给我夹菜,你看碗里都堆了这么多,我怎么吃啊!”

林思泉小小的抱怨着,也不知道怎么了,自从昨晚跟范祁滚过之后,她面对他时,总是忍不住的要撒娇……就连此刻,嗔怪的说我怎么吃啊,看在范祁眼里,都格外的勾引人。

“你尽量吃,吃不完就给我。”范祁笑着安慰她,又跟刘春燕解释:“阿姨,思泉不娇气,是我想宠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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