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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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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辰无奈地坐了下来。叶岚一个人霸占着一张宽大躺椅,上面堆满各种人过来“探病”的时候给他留下的毯子、军大衣,这种军大衣是剧组标配,他现在也披着一件,本来脸就小,裹着也看不出身高,倒真的显得有点可怜。

“坐这里。”叶岚把许辰骗到自己的椅子上坐着,把大衣敞开,像双翼一样包住了他,还抱着许辰惬意地晃了晃:“暖和吧?”

许辰挣扎了一下,发现是徒劳,而且也确实是挺暖和的。刚好摄像师在专心拍陆赫指挥长镜头的英姿,没怎么搭理这边,他就任由叶岚抱着,没有挣扎了。

“哥今天跑哪去了,耳朵都冻凉了。”叶岚很惬意地在他身上蹭了蹭,耳鬓厮磨,又跟好奇心旺盛的少年一样,把他衣服内外摸了个遍,摸出两张薄薄的票来:“这是什么?”

他摸出来的,正是那天阿青送给许辰的演唱会门票,叶岚这家伙算是半个文盲,压根不认识那一串英文地址,只知道看日期:“这都过了,昨天晚上的票了。”

“没过。这上面印的是美国的时间,我们和那边有13个小时的时差,现在是下午一点,美国那边刚好是午夜。这个演唱会正在开呢……”许辰耐心地纠正他。

他没有说的那句话是:林哥也一定在这个演唱会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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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是新泽西州的一个冰球场,算是纽约外围,演唱会半数是纽约的华人,外国人多半是奔着齐楚的名号来的,那部《聂行秋》差点在柏林国际电影节拿了最佳影片奖,也直接让齐楚成为继米林之后唯一一个红到国际上的男星。虽然涂遥的美国国籍和流利英语让他在时装周上很出风头,但真正知名度高的还是齐楚。哪怕是歌王齐景在纽约的演唱会,也不会像这样有半数都是当地的美国人。

但是来的人多半没想到,这演唱会其实只算顶了个齐楚的噱头,其实主要是他签的那些年轻歌手在唱,其中有个青年唱得尤其好,高高瘦瘦,面庞英俊,穿简简单单衬衫,弹得一手好吉他。只是神色非常冷,狭长眼睛,声音很有特色,安静唱情歌的时候音色干净得让人沉迷。到合唱摇滚的时候他又上来了,弹着电吉他唱高音。唱英文的经典摇滚曲,全场人大合唱,荧光棒摇成星海。

叶霄是个音乐疯子,跟着观众唱了几句,侧过头来朝着肖林笑:“这人像不像齐楚年轻的时候!”

演唱会吵得很,他几乎是用吼的,他大病初愈,头发还没长出来,是个圆圆的寸头,但是挡不住五官狐狸一样好看,像个妖僧,全场都在被旁边的金发小哥搭讪。

相比他的投入,肖林就淡定多了。

这些年他带着糯糯,就戒了烟,但是戒不掉习惯,这两天为了决定看不看这场演唱会,晚上失眠时吸了不少烟,叶霄自己吸不了,十分嫉妒他,笑他把这些年的烟都吸了。

全场都在疯狂跟唱,从皇后乐队唱到甲壳虫,气氛热烈,似乎连空气都滚烫,叶霄这家伙更是如同一个溜出寺院的小和尚般跟着节奏狂跳,仿佛全世界都在狂欢……

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安静,想找一支烟来吸。

肖林忽然觉得有点冷。

这算什么呢?缅怀?祭奠?听见他要开演唱会,千里万里地赶了过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高尚的热爱音乐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而已。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他却感觉有点意兴阑珊,拍了拍叶霄的肩膀,唱摇滚唱得正开心的音乐总监压根没有搭理他,仍然在学着rcury晃个不停,估计等会唱high了学他穿一条短裤弹吉他也是可能的。

肖林收回手,双手插兜,挤过人群准备往外走。

然后他刚走过两个人,就听见舞台上忽然静了下来。观众仍然在意犹未尽地大声喝彩尖叫,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些窸窣声,仿佛在往舞台上搬什么东西。

他套上黑色卫衣的兜帽,继续往外走,纽约的冬天冷得很。他来的时候其实穿了厚羽绒服,结果被叶霄家全扒了下来,笑他带孩子带成了个黄脸婆,太不修边幅。这卫衣也是叶霄硬给他套上的……

观众仍然在尖叫喝彩,他逆着人群往外走,像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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