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3)
,害怕他冷,在下面垫了一张小毯子,害怕他无聊,又把他的小兔子布偶塞到了他怀里。不过比起小兔子,他显然更喜欢咬自己的小脚趾。咬咬左脚,又咬咬右脚,玩得不亦乐乎。
看他那副自得其乐的模样,陆秀终于放心了,笑着对杜雪怀道:“我唱两首歌就会回来看他,如果他尿湿了,等我回来就行。”
杜雪怀点头:“你放心地去吧,孩子交给我就行了。”大概也意识到这句话有歧义,他说完,立刻苦笑着勾了勾唇。
虽然只是苦笑,但他脸上的笑容还是让陆秀有一刹那的失神。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从来都不笑了,因为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犯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角度的关系,竟然自带柔光效果,连周围的景物也跟着变得柔和了起来。如果他用这样的状态去见他的敌人,杀伤力肯定是负值。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陆秀朝他微微一笑,迅速转身。她完全没料到,这个动作在某人眼里,依然跟之前的挤眉弄眼一样,是赤裸裸的勾引。
第一天上台,只能用前任留下的衣服鞋子。衣服还好,她刚刚生过孩子,原本干瘪的身材总算是饱满了一些,勉强能够撑起来,但鞋子却有些麻烦了,那位前任的脚比她大了不止一号,她在鞋尖塞了不少报纸,才勉强穿住。好在这个时代流行的是轻歌曼舞,如果劲歌热舞,她保证鞋子分分钟飞出去。
好在客人都喜新厌旧,看到有新面孔,注意力都落在了她的脸上,完全没有注意到她衣着打扮上的瑕疵。
第一天配合,虽然之前已经拼命磨合,但她跟乐队之间终究还是缺乏几分默契。在她看来,这一次的初登场绝对算不上成功。没想到却依然还是赢得了满堂的喝彩,甚至还有个自称百代唱片经理的人,问她有没有兴趣出唱片,让她忍不住怀疑这个时代的人的欣赏水平。
其实,这也不能怪观众。如果把这个时代跟后世的歌曲放在一起对比,可以发现这个时代的发声方式跟后世还是有些区别的。在这个就连歌星都全靠自学的时代,除了少数天赋异禀的歌星,大部分歌手的发声方式都偏原始,远没有后世女歌手那么纤巧精致。
就像把曾经学过透视的学生的画跟普通孩子的画放在一起,就算前者的天赋远不及后者,但技巧上的优劣却是高下立判的。有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声乐知识做后盾,其实她在唱出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已经赢了。
“陆小姐的声音好嗲,唱得人骨头酥酥麻麻的!”一想起那位自称百代唱片经理的家伙说话时那一脸谄媚的表情,陆秀就强烈怀疑他是不是别有用心。
天可怜见,人家真的只是被她的声音折服了而已。
中场休息的时候化妆间几乎要被热情的观众挤爆了,陆秀哭笑不得,只能趁乱逃进了杜雪怀的办公室。
小家伙既没有哭闹,也没有尿湿,抱着小兔子躺在他独立的小空间里睡得正香。
“你真的是第一次上台吗?”普通观众没有欣赏水平也就算了,就连杜雪怀也露出了一脸惊艳的表情。
陆秀只能把这当成穿越者的福利了。
“是啊。怎么了?”用张瑞云的身体的确是第一次。
“你在舞台上的样子……”他皱了皱眉,似乎不知道该怎样表达。
“什么?”陆秀正低头替小家伙整理尿布,随口接了一句。
“不像第一次,就像天生是为舞台而生的。”大概意识到这么说有些不对,他脸上一红,“我这么说,你可千万别生气!”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陆秀答完才意识到他刚刚的话在这个时代的人听来,的确带着侮辱人的潜台词。天生的戏子什么的,在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好话。
害怕杜雪怀尴尬,她连忙补充道:“这是赞美啊!既然入了行就要做到最好!要对得起客人付的钱不是吗?”
说完,她摸了摸小家伙的小脸蛋,补了补妆就回到了现场。
现场观众依然跟开始时一样热情得令人发指,安可之声直冲云霄。原本百乐门还有另外一位驻唱歌女,可惜,那位唱功原本就平平,跟陆秀一比顿时就黯然失色了,竟然愣是没找到上场的机会。
坐在化妆间里,望着那位一脸怨忿的眼神,陆秀欲哭无泪,现在这样的状况她也始料未及。观众实在太热情了,送过来的花篮快要把化妆间塞满了,更可怕的是,时不时还有人趁乱进来对她动手动脚。幸亏她学过几招女子防身术,才没让人占到便宜。
卸完妆,换上原本的衣服,回到杜雪怀那边的时候,她已经精疲力尽,恨不得找个地方倒头就睡。
“这里有后门吗?”当然不能睡在这里,背上孩子,她垂头丧气地向杜雪怀询问后门的方向。大门已经被她疯狂的粉丝堵住了,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散。
这个时代的粉丝可不像后世的粉丝那么规矩,趁着天黑把人敲晕了抢回去都有可能。杜雪怀的存在的确能震慑住不少人,但粉丝疯狂起来从来都不是人。陆秀实在不敢去拼自己的人品,更何况她还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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