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4)
我把尸检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交给大洼县公安局,然后乘车返回楚原。
在离开前,我给季强打了个电话,说:“马上把麦野放了吧,张芳遇害的时候,他还被你关在派出所呢!人家要是在这件事上较真,你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季强在电话那端闷声说:“早放了,我向他好一阵赔礼道歉,他心情不好,也没顾上搭理我。”
季强就是这样一个人,实心实意,直来直去,就算得罪了什么人,了解他的人一般也不和他计较。
5动机疑云
2003年3月1日下午。大风。
楚原市公安局重案大队。
回到楚原后事务缠身,对张芳遇害的案子就没再过问。毕竟这是大洼县局的事情,楚原市局和它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并没有直属管辖权。
转眼从大洼乡回来已经一个多礼拜,这天上午在重案大队办事,遇到沈恕,才又聊起这起案子。
“听我三舅说,大洼县公安局派了一个专案组驻扎在大洼乡,排查了许多嫌疑人,包括在案发现场起哄的几个小混混,但案情始终没什么进展。”我说。
沈恕说:“省厅的案情周报上也有关于这起案子的一个概述,乍看上去像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不过我感觉其中疑点很多,恐怕案情远比表面上复杂。首先,强奸杀人这个动机就说不通,在我看来,更像是凶手伪装的现场。所以,排查嫌疑人的范围要扩大。”
我赞成他的观点,回道:“这也是我的看法。尸身上前后都有尸斑,这显示死者遇害后曾被翻转过。我们发现尸体时它呈仰卧状,背上的尸斑深,而正面的尸斑非常浅,表明它刚遇害时是俯卧的,几个小时后,凶手转移尸体,把它面朝上放置,并脱下它的裤子,伪装成强奸现场。事实上,尸身的阴道没有精液残存痕迹,也没有新鲜创伤,说明凶手根本没有强奸或猥亵的意图。”
沈恕认真倾听,点点头说:“尸检结果更验证了这个判断。在省厅的案情周报上,有案发现场的照片。就在发现尸体的砖窑旁,两侧各有一个废弃的砖窑。中间这个砖窑是最浅、最醒目的,而且尸体的放置位置也比较靠近砖窑口。如果凶手把尸体抛在另两个砖窑,或者抛在这个砖窑最深的地方,也许一两年也不会被人发现。大洼乡的居民应该都比较了解羊倌的行走路线,这种弃尸的方式倒像是有意让羊倌发现尸体。站在凶手的立场上考虑,当然是尸体越晚被发现对凶手越有利。所以,凶手的做法很反常,他一定另有所图。”
我略感担忧地说:“听说大洼县公安局一直把侦查方向锁定为强奸杀人,排查对象也都是有案底的人员和社会上的无业混混,恐怕侦破方向有误,投入的力量越多,背离真相越远。”
沈恕说:“这起案子如果不能趁热打铁,线索会被时间逐渐抹去,侦查的难度将大大增加,难免最后成为死案,在楚原警方不好直接介入的情况下,你不妨通过你三舅渗透一些我们的办案思路,能起到借鉴作用也是好的。还有一点,张芳在被害前已经失踪半个月的时间,而她的尸体最终又在大洼乡被发现。那段时间她藏身在哪里,难道一直没离开过大洼乡?她是主动躲起来,还是被胁迫消失的?这些都是侦查的关键,解开这些谜题,案子也就侦破了大半。”
我从重案大队出来后,就给季强打了个电话,把我和沈恕的意思转述给他。季强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说:“你走以后我就没插手这个案子,县里派了个专案组在乡里驻扎十来天了,乡里有前科的那些人这些日子吓得连门都不敢出。”
砖窑女尸案是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久侦未果,省厅建议楚原市局提供援助,并强调在办案过程中尽量和大洼县公安局协调合作。市局对省厅的建议一向当作命令来执行,于是我和沈恕、管巍、于银宝一行四人于3月8日清晨出发,顶风冒雪赶到大洼乡。此时,距砖窑中发现尸身的日子已经过去半个月有余。
我们先与大洼县公安局专案组碰过头。担任专案组组长的是县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韬光,二十六七岁,从一所地质勘探方面的专科学校毕业后,进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工作,没两年又提拔为刑警大队长,在此期间还花公款读了个研究生,据说后台很硬,指日还要高升,在他们县连县委书记都敬他三分。
张韬光对沈恕他们不大待见,不知是否对年纪与他相仿却美誉加身的沈恕心存敌意。不过张韬光是官油子出身,从懂事起就耳濡目染官场的虚伪和狡诈,心里再怎么讨厌,表面功夫还是能做到位,他紧紧握着沈恕的手,满脸堆笑地说:“沈队,早知道你们要来,我心里盼得不行。你是咱这行的状元,名字如雷贯耳,你来了,案子就等于破了一大半。”
不知沈恕是否享受这种恭维,反正我听过以后浑身发麻,说不出的不自在。所以说大部分人没有当官痞的素质,就这份说话肉麻而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功夫就没有多少人能做到,更不必说笑过以后转身就捅刀子,那要彻底抹杀了良心才行。
沈恕外圆内方,也有几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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