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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7章 邀买人心的本能(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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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让刘巴“按功率计征水力工业税”,本意只是弄一个通行简易、易于官商双方理解接受、舞弊空间也小一些的计税标准。

不过,这个条款细则落到刘备这么“以人为本”的君主眼中,却让刘备敏锐地注意到其背后额外的政治层面好处:

“这个按‘功率’,嗯,就是按‘人工替代效率’来折算征税的办法,还能额外获取雇工百姓的民心……”

刘备敏锐地意识到,只要朝廷这么干,就能显得‘朝廷收这个税的最初目的不是为了敛财,而是为了保护赤贫百姓的就业机会”。

你看,那些为富不仁的奸商们,用机械力是为了节约成本、减少雇工。朝廷这是在惩罚用机器替代穷苦百姓就业机会的奸商,百姓不该欢欣鼓舞一下吗?

另一方面,人类在因循守旧这个问题上,普遍是比较犯贱的。除了极少数的终生学习者之外,大多数人都不肯主动走出舒适区、学习新事物、使用新科学技术。

哪怕有好东西新东西,你求着他用,他未必用。

但如果你告诉他“用这玩意儿要付出代价,因为他能为你赚更多,但你的很多同行宁可顶着这个惩罚性的税也要用”,那很多守旧派商人也赶紧屁颠屁颠去用了。

这么一征税,也是变相提醒那些守旧工商业者:你的同行在偷跑!他们用了新的工业设备,一个工人的税钱就能抵五个壮汉!

他用你不用,不用五年十年他就利滚利滚雪球生意越来越大,到时候你就竞争不过他被他挤破产了!不考虑赶紧也学对方偷跑起来?

很多不爱学习的人就是这样,经常扯什么“发财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了,却没想到,刑法也是不停修订的,为什么就不加强学习、趁着一些行为被写进刑法之前的时间差里,去充分利用呢?法不溯及既往的呀!

不过,李素这个不是刑法,只是税法。把原先不要税的东西变得要税,你依然是可以做的,无非成本高了一点。但朝廷既然开征,就说明这么做还是有套利空间有利可图的。

类似于要是把某一个写进刑法的发财方法,从刑法里拿掉,然后改成“交钱就能做”,那肯定很多人会去学习怎么做。

就好比小孩子一个人在家,父母出门前越是皮鞭棍棒逼着他不许打游戏机,但只要父母一关门他就肯定打开游戏机。

而朝廷真正征这个税的理由,其实根本不重要了。

伯雅这个招数妙啊,又收了钱,还在赤贫失业百姓那儿得了“劫富济贫”的好名声,还逼了提醒了守旧不用科学的财主豪强去推广这些要代价才能用的工业设备。

一举三得!

最后这一条,从法理学角度来说,就是“法律的评价教育价值”的一种变种吧。不写进法律里,不学习的人注意不到,不珍惜。

……

回味了一下刘巴这部分工业税细则里那番隽永的高雅气息之后,

刘备继续往下看,了解一下目前财部核定的大汉境内各州郡在册水力工业规模、水车数量。

这方面的账目,自然数益州的账最清晰,主要是当初李素修缮了都江堰、新造了乐山堰,岷江两岸全线能造多少水车,都是有明细的。刘巴做账时可以直接用历史数据。

账目显示,整个益州两大水利设施区,一共有超过七八千架大水车,都是“五马力”以上的规模,部分水流特别湍急的黄金地段,比如就在围堰堤坝口子下面,达到二十多马力的都有——

不过这些黄金地段的大水车,基本都被朝廷拿来锻造钢铁、给板甲骑兵锻压胸甲用了。搞民营生产的很少,所以收不上来多少钱,就当是国家的军工开支了。

再加上其他的小水车,估计一共能收三个多亿的水能使用费和一亿多的税。

与益州相比,其他大部分州都不值一提了,七个州加起来的水车规模,才勉强比益州一个州略多。

因为水能这玩意儿只有在崎岖、落差大的地方才好搞。哪怕到了现代,华夏的水电站也多半在地势险峻的云贵川。

比如昭通巧家的老君滩,一直到民国都是阻断长江航运的硬骨头。抗战时滇缅公路都修通了,但物资到了滇省后走长江水路、到老君滩还得盘滩换船。

这一世李素在朱提郡让国渊屯田治理河道的时候,也只是把大的礁石稍微铲凿处理了一下,但船只要通过、依然要先卸货减小船只吃水深度、然后纤夫拉船盘滩。

不过这好歹已经比汉末历史同期进步太多了,如果没有李素的话,云南的货要水运到四川根本不可能,还处在“五月渡泸、深入不毛”的状态呢。

毕竟民国都在盘滩,汉末的人有什么好抱怨的?

但到了当代,就在巧家老君滩同一个位置,却修了地球上单机容量最大的白鹤滩电站。

央视记者去采访时,参观了机组之后提问:“目前外国同类产品、国际最先进水平能做到多少精度?”

得到的回答是:“地球上目前没有这么大的同类产品,无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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