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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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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他是在工作了好几年之后才去接受了商业学校的培训的。毕业后,克拉克就回英格兰去了,于是洛克菲勒就和他失去了联系。

“怎么,你回来有什么样的打算?”洛克菲勒继续问。

“是有些打算,不过这些事情我们还是到教堂外面去谈吧,要不然,说不定基督会愤怒的将我们从圣殿里面赶出去的。”莫里斯·克拉克说。

耶稣在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在圣殿里做买卖的人赶了出去。现在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在教堂里谈买卖的确是不太合适的。于是三个人都站起身,离开了教堂。

中国人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在酒桌上面谈生意,事实上,很多老外也一样。不过现在这三个家伙却都有点吝啬鬼习气,所以虽然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但他们也没有找个酒店一边吃一边谈,而是直接就在教堂外面的大街上谈了起来。

“好了,克拉克,说说你的打算。”洛克菲勒说。

“我想办一家公司,专门做粮食买卖。你知道,英格兰的土地大多被用来当了牧场,用来种植小麦的面积很小,所以英格兰的小麦的供应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和土地金贵的欧洲不同,美国有的是待开发的土地,所以美国产的小麦的价格总是能比欧洲的更低,即使要加上运输的费用,价格还是会比欧洲低。所以从美国倒卖小麦之类的东西,贩运到欧洲去,我觉得是一项赚钱的生意。只是我现在的本金不够,所以我要找一个合伙人。约翰,在商业学校学习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是所有同学中最认真,问题也最多的一个。另外我还打听了一下你最近的情况,很多从事这一买卖的人都称赞你能干。所以我就找到了你。我想,你不会真的打算永远给别人当雇工吧?我手头上有两千美元,只要你能筹到同样的数字,我们就可以把公司建立起来,自己当老板!现在的经济形势这样的好,几乎做什么买卖都能赚到钱,我们必须抓住这样的机会,不要辜负了这个时代!怎么样,约翰?”克拉克紧紧地盯着洛克菲勒的眼睛非常急迫地说。

“可是,”洛克菲勒摇了摇头,想了一会儿说,“克拉克,我现在暂时没有这么多的钱。”

“约翰,那你现在有多少钱呢?”克拉克还不死心。

“我只有三百美元。”洛克菲勒无奈的摇摇头,“差的太多了。”

“这的确差得太多了……”克拉克的语气里充满了遗憾。

“约翰,我记得比尔叔叔说过,在你满了二十一岁的时候,他会给你一千美元的。”史高治突然插话说,“你可以试试向他预制这笔钱,如果你肯出利息,而比尔叔叔真的有这笔钱的话,他一定愿意借给你的。另外,克拉克先生,如果你能够等等的话,再过两个月,我也能拿出两千美元的资金。”

“这位……先生是?”现在的史高治还是一个刚刚12岁的小孩子,克拉克一度把他当成了洛克菲勒的弟弟,他知道,洛克菲勒有两个弟弟,但是他并没有见过他们。如今这个小孩子却突然开口,宣称自己可以一下子拿出两千美元来,在大吃一惊的境况下,克拉克竟然对这么个小孩子用上了“先生”这种称呼。

“这是我的邻居,史高治·麦克唐纳。嗯,你可千万别把他看成小孩子,他是一个天才,真正的天才。”洛克菲勒说。

“你真的能拿出两千美元?”克拉克用审视的目光盯着史高治,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史高治的衣着,似乎还有点不太相信。的确,两千美元在当年不是一个小数字,要知道,在当时,一个一般的工人,一周的收入也就两个美元左右。如果史高治穿着一身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高档服装倒也罢了,可是史高治身上的这套衣服,嗯,虽然洗得很干净,但用的却是很粗很耐磨的布料——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不会穿这样的东西。

“史高治的父亲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鞋匠,他的家境可比我好多了。”洛克菲勒看出了克拉克的疑惑,于是用半是开玩笑的口吻解释说,“而且史高治很能干,现在已经完成了中学的学业,开始帮约瑟夫大叔管理生意了。”

鞋匠经常要和皮革药水之类的东西打交道,所以穿这样一身粗布衣服到也是自然的。而且老约瑟夫作为一个鞋匠,倒也有点名气,克拉克有一双皮鞋就是在老约瑟夫的店子里面定做的。如果是老约瑟夫的儿子,如果他真的像洛克菲勒说得那么能干,那他还真可能可以拿出两千美元。

“两个月吗?这应该不是问题。”克拉克说,“约翰,如果你能弄到那一千三百美元,再加上史高治的两千,我们就有了五千三百美元了,这足够我们建起一家小公司了。而且这两个月之内,说不定我还能再弄点钱出来。”

“那好,我回去和我父亲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预支到这笔钱,无论如何,一个星期后,我会给你一个答复的。”洛克菲勒最后说。

……

在和克拉克告别之后,洛克菲勒回到家里,立刻给自己的父亲写了一封信,向他索要那1000美元,同时向他许诺他可以给他比银行高一倍的利息。洛克菲勒相信,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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