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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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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的一样,史高治的这种认真严谨的态度给约翰·洛克菲勒带来的震动甚至比此前他一口就报出答案更大。

“史高治,你说的对。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这样的认真的精神。一个人有了这样的精神,一定能取得成功的。今天其实你是我的老师,谢谢,我会记得这种精神的。”约翰·洛克菲勒很认真的望着史高治的眼睛说。

史高治倒是有点被约翰·洛克菲勒盯得不好意思了,赶紧说:“约翰,我们还有其他科目的内容呢,比如语文……”

所谓的语文实际上指的是英语。史高治上辈子英语倒是不错,后来又到美国留学过一段时间,中学英语对他来说本来不是什么问题,但坑爹的是,现在是十八世纪,这会儿的英语,尤其是书面语和二十一世纪的差别可真不小,那个差别,就像是,嗯,就像是文言文和白话文一样。所以,现在的中学英语倒真是史高治需要认真的学一学的内容了。

不过约翰·洛克菲勒的语文水平相比他的数学水平更加的有限,教起史高治就更加吃力了。

“约翰,你的语文也要加强呀。”等到天已经基本上黑下来了之后,史高治合上书,对约翰·洛克菲勒说,“如果你今后只打算做一个算账的,那你现在的语文水平和表达能力就够用了,但如果你想要更进一步,开创自己的事业,更好的表达能力就非常重要了。”

“是呀,”约翰·洛克菲勒深有体会的点点头说,“以前不太觉得,现在帮你补了补课,才觉得这真是一个问题。史高治,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我想想看……”史高治想了想,“多看看书,这个不容易,书不便宜,嗯,到教堂看教士布道,和他们交谈,向他们学也许是个好办法。”

“这真是个不错的想法,我每星期都去教堂,却没有注意到。也许我以后该更注意点。”约翰·洛克菲勒站起身来说,“明天就是礼拜日,我真是迫不及待的想到教堂里去了。史高治,明天我们一起去吧。你刚刚大难不死,也该到教堂里去感谢一下神的。”

史高治知道,洛克菲勒一直是一位虔诚的“浸信会”信徒,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的。虽然洛克菲勒做的一些事情可完全和耶稣的教导是两码事,但至少,看上去,洛克菲勒先生一直是个虔诚的信徒,尤其是在发大财之后,更是通过不断的慈善活动,最终让大多数人忘记了他曾经怎样的运用欺骗,暴力的手段来对付同行,吞并他们的产业;也让他们忘了,他是如何的豢养私人军队,直接向罢工的工人开枪的。甚至到了百年之后,他居然变成了大善人的代表,被无数的媒体描绘为一个虔诚而慷慨的好人,又有谁会想到,他无非是把从人家口袋里抢来的钱拿出一小部分做了点“包装”而已。这真是让史高治想起了巴尔扎克的《高老头》里面“鬼上当”伏脱冷的一句名言:“人人生来就是这样,跟厨房一样腥臭。要想捞油水就不能怕弄脏手,只要事后洗干净就行,我们这个时代的全部道德仅此而已!”

不过伏脱冷先生那个时候还是没有真正的看透这个社会,虽然巴尔扎克先生所塑造的这个魔神般的人物已经很接近世界的真实了,他是那样的强有力,那样的精明冷酷,单论能力,决心,勇气,他都要远远超过他的那些诸如拉斯蒂涅那样的弟子们,但他还是在不断地失败,他的学生们一个个的飞黄腾达了,但他却总是不停地失败,直到很晚才爬到了一个秘密警察头子的位置。这是为什么呢?

在上辈子的时候,史高治也曾经和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他们讨论出来了这样一个结果,那就是:伏脱冷太骄傲了,以至于他在代表邪恶向善良致敬的时候太过迟疑。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他不愿意表现得太过伪善,他不愿意掩饰自己的邪恶。他以为他可以在捞到了足够多的油水之后再去洗手,却不明白,在世界这个大厨房里,想要向上爬的人不但必须不断的“干脏活”“弄脏手”也需要不断的洗自己的手,让它在任何时候都显得是那么的白那么的香。

相形之下,洛克菲勒就要高明得多,从他决定要和这个世界来拼一把的时候,他也许就已经明白,伪善是何等的重要了。

“好的,我们一起去。”史高治回答说,“我应该为教会做点事情以表达我对上帝的感激。”

“浸信会”是新教中较贴近底层的一种,在当时相对于其他的教会组织,它的信徒更为虔诚和狂热,而它的教士阶层也更加廉洁。当然它的规矩也更多,比如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搞女人什么什么的一大堆。总的来说,至少现在,这种教派名声不错。加入进去,倒是随时洗手的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是礼拜天,史高治和约翰·洛克菲勒几乎在教堂里呆了一整天,他们帮助牧师们打扫教堂,史高治还向每一个来到的信徒们讲他是如何大难不死的,以及他对上帝的感激。等牧师布道的时候,专心的听牧师布道,细心地观察他们的语言,语调,表情,肢体动作。而当不到结束后,他们又都主动留下来,帮牧师们整理教堂,并就“灵魂”上的一些问题谦卑的向牧师请教。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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